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1998 - 反對宗教右翼霸權

五百名百姓抗議宗教組織發表反對修訂《家庭暴力條例》的極端言論,發起「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行動,抗議他們扼殺人權,教育組織指出若要保障同性同居者,應另立條例,關注性問題的宗教組織則批評此舉是用來攻擊和標籤異己的武器。

「萬強,五百名百姓上街抗議宗教組織反對修訂《家庭暴力條例》。」
「興漢,保障同性同居者應從長計議。」
「平範、子江,同性同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新鮮的觀念,而宗教團體從原始社會已經發現同性戀的問題,並發表極端言論,部份百姓上街支持修訂《家庭暴力條例》,抗議宗教組織扼殺人權是必然的事,但同性戀是備受爭議的議題,交趾政權不能像政改方案那樣草率,條例更不能被利用為攻擊和標籤異己的武器,成為扼殺人權的惡法!」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