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4840 - 禍國殃民不能輕視

南蠻人大委員長張某等人接見拜訪蠻都的「幫交出聲」訪問團,張某強調交趾有很多沉默大多數,在大是大非上少有機會發言或發言平台,「幫交出聲」創造品牌以及平台,為交趾大多數百姓提供表達心聲的機會,難能可貴,希望他們再接再厲,匯聚民意、凝聚民心。
他又強調當局希望交趾百姓要認清交獨本質,因交獨禍國殃民,交獨不能輕視,亦不能「養癰為患」,必須旗幟鮮明的與之鬥爭,稱一旦交獨氾濫,首先吃虧、倒霉的是交趾同胞。
他重申任何人和組織,只要擁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都希望能交流溝通,並歡迎他們來內地看看、走走。

巴郡附近發生船難,其中一支水兵競技隊伍在肇事客船,七十多人遇難,僅有數人生還。多個地區的水兵競技賽事暫停,並向遇難者致哀。

「南蠻人大委員長張某心裡有鬼,指交獨禍國殃民,不能輕視。」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南蠻人大委員長張某等人接見拜訪蠻都的『幫交出聲』訪問團,張某強調交趾有很多沉默大多數,為交趾大多數百姓提供表達心聲的機會,又強調當局希望交趾百姓要認清交獨本質,因交獨禍國殃民,不能輕視,必須旗幟鮮明的與之鬥爭,一旦氾濫吃虧的是交趾同胞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若梁仇連任,交趾未來五年將有更多災難,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

4839 - 大錯特錯自欺欺人

政務司司長林琤發表八大願景,首項是「鞏固優勢、堅定信心」,認為交趾目前仍有優勢,特別是交趾司法獨立、奉行法治的傳統價值,「但我不甘心,希望在座每一位都不要滿足於或者接受這就是交趾的經濟前景」。
財政司司長曾英等人赴蠻都訪問勇士,交趾合浦辦公室王某會見他們。

交趾前太守彭某赴舊書塾交流,與本土民主前線梁某、交趾眾志羅智等人對話,梁某認為南蠻人在共產黨治下選擇放棄人權,臣服於專控管治,質疑交趾人是否也要放棄真誠政見,向南蠻獨裁屈服,是否寧為塵土、不作灰燼,彭某回應指其看法大錯特錯,若認為在未來三五年可以推翻南蠻共產黨,然後交趾可以獨立,只是自欺欺人,又認為說出有說服力的演說很容易,獲得掌聲亦可理解,但並非明智,若梁某繼續宣揚他所說的事,他得到的支持將會消減,他亦要賠上想要得到的東西,落得災難下場。
彭某回應自決議題,認為自決與獨立幾近相同,只是文字遊戲,假裝兩者有不同。
羅智形容交趾人受盡打壓、人權被剝削,自己不能認同自決不是交趾出路,自決派在論壇選舉亦獲得支持,彭某回應指要令世人對交趾發生的事保持支持。

「愛交之聲」陳某提出修改入稟狀,申請加入論壇主席梁匡作答辯人,刪去針對慢必、張起、尹健、鄺陽、黃霜及林衢六人的訴訟,但加入姚燧。

調解督導委員會發表《道歉條例草案》最終報告,建議道歉法例適用於所有民事禮法程序,並提出公堂或審裁處擁有酌情權,以決定是否接納道歉內容,作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訴訟證據。

「交趾的前途沒有了?」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而州牧選舉將於翌年三月廿六舉行,林琤發表八大願景,提及司法獨立是優勢之一,強調自己不會競逐州牧,而交趾前太守彭某赴舊書塾交流,與本民前梁某等人對話,梁某認為南蠻人在共產黨治下選擇放棄人權,臣服於專控管治,彭某回應指其看法大錯特錯,若認為在未來三五年可以推翻南蠻共產黨,然後交趾可以獨立,只是自欺欺人,又認為自決與獨立幾近相同,只是文字遊戲,重申孫權軍反對交獨,著交趾人應集中推動民主政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4838 - 較有道德理據勝出

前交趾太守彭某認為回歸以來南蠻當局大致信守承諾,一國兩制亦成功落實,但回歸至今接近二十年,民主進程未見特別穩定發展,又認為在不違反《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情況下,交趾仍有很多空間爭取民主,如廢除功能組別及增加直選議席等。
他又讚揚佔市運動,指出有生之年均沒見過一場民主運動,參與者自行清理垃圾、舉辦自修課堂等,除了南蠻,天下也看到運動過程大致和平有序,南蠻奴才指控佔領運動參與者被曹操軍或外國勢力操縱,是非常侮辱的批評。
他著交趾人應堅持爭取民主,最終較有道德理據的一方會勝出,有信心交趾將會在遠早於建安五十一年前實現全面民主。

南蠻人大常委范某認為梁仇會競逐連任,「這是他的心願,當日他當選的時候已經講明要做十年,我相信他言出必行」,著他要在促進「人和」方面改善。

「萬大人,我相信交趾將會在遠早於建安五十一年前實現全面民主。」
「前交趾太守彭某曾提出政改方案,成立『新九組』,被斥『千古罪人』,而交趾回歸至今接近二十年,民主進程未見特別穩定發展,故此戴朝、陳強、朱亮等人於三年前發起『愛與和平佔領市集』運動,爭取普及而平等的州牧選舉,但南蠻人大常委會悍然定出三項州牧選框架,引發大規模佔領運動,彭某指出有生之年均沒見過一場民主運動,參與者自行清理垃圾、舉辦自修課堂等,讚揚這是百姓自發的公民運動,又認為最終較有道德理據的一方會勝出,有信心在短期內實現民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

4837 - 鮮卑大王享年九十

曾統治鮮卑一地區五十多年的大王壽終正寢,享年九十,當局宣佈舉國哀悼九日。
多國領袖發文致哀,包括鄰近地區的大王、曹操、南蠻大王習某等人。
國葬將於下月初四舉行,其骨灰將長埋東南部出生地。

前交趾太守彭某出席「交趾管治:禮崩樂壞?」講座,引用《論語》「民無信不立」,指出公民創造良好管治,也受惠於良好管治,而「好」與「壞」管治之間的分別,首先來自法治,「法治」並非只是依法管治而已,「法度的守護者本身也遵守法度」,又認為良好管治第二個特徵是「民主」,公平選舉制度是重要部份,不能改變任何事情的選舉是鬧劇,「真正的民主制度,政府必然更替」。
好的管治還包括「政治穩定和沒有暴力」,包括優良、廉潔的護衛人員,以及公平分配財富,若政權能敏銳地感應人民訴求時,便有可能獲得政治穩定,但若處理不當,很容易將溫和推向極端。
舊書塾校長馬某提及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意思不同,但過去常被錯誤地互相運用,而學術自由對任何國際院校都非常重要,擔心有初級教職員會出現自我審查,又認為遴選副校長一事,不屬干預學術自由,而是管治欠佳的例子。

「愚以為鮮卑大王影響力仍然存在。」
「曾統治鮮卑一地區五十多年的大王奉行共產主義,曾與曹操軍敵對,如今大王壽終正寢,享年九十,當局宣佈舉國哀悼九日,而曹操等人發文致哀,尊敬曾與他對陣多戰的大王。可恨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視交趾的真普選訴求為大敵,前交趾太守彭某引用《論語》『民無信不立』,指出良政是非常重要,而法治、民主都是良政的必要條件,若政權能敏銳地感應人民訴求時,便有可能獲得政治穩定,但若處理不當,很容易將溫和推向極端。但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至今仍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以致『交獨』主張日益壯大,梁樂及游祥更因此當選論壇成員,南蠻人大常委會悍然釋法,反映交趾政權管治欠佳,梁仇理應下台!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

4836 - 交獨不可能會發生

前交趾太守彭某來訪交趾,強調自己支持交趾民主運動壯大,亦敬佩兩年前在交趾發生的和平並成熟的佔領運動,但面對交獨思潮,認為這是「搏上頭條」,將交趾民主和交獨混為一談,是不誠實、可恥、鹵莽。他又認為交獨是不可能會發生,反而會沖淡對民主支持,而兩年前勇敢年輕人,為爭取民主建立了「道德高地」,若因交獨鬧劇而令高地失去是一個悲劇,應退而爭取更大民主,因這是中央官員可以回應的訴求。他又強調自己就任太守、國會議員時亦要宣誓,是嚴肅事情,但認為在人大釋法上應保持克制,讓交趾及交趾公堂自行處理這些問題,亦相信交趾會處理好。
梁樂強調「交趾自決」訴求是成千甚至上萬百姓聲音,不僅由青年新政代表,還有交趾眾志、自決派議員如朱林、小麗,又強調無論佔領運動多麼和平,這兩年已證明,與不道德、專制的南蠻談判時,所謂「道德高地」不會有任何結果。
交趾民族黨則認為若交趾人沒有香港主權,便不會有真正民主,又質疑彭某離開交趾多年,未能察覺交趾十九年來急劇惡化的民主、民生問題。

梁仇宣佈委任論壇成員張仁及廖某為議事廳非官守成員,即日生效。

公堂上訴庭完成就梁樂及游祥議員資格上訴的聆訊,約於四至五日後頒佈判詞。

朝廷難民署官員譴責山越當局對太平教人發動「種族清洗」,數以萬計百姓被迫逃往鄰近地區的邊境。
大王否認有關「種族清洗」的說法,質疑有違朝廷官員應有的專業與操守,「他應基於可靠真實的事實發言,不應捏造指控」。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爭取民主政治的訴求不會改變。」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南蠻人大常委會針對公職人員宣誓釋法,前交趾太守彭某來訪交趾,強調自己支持交趾民主運動壯大,敬佩佔市的百姓,而孫權軍默認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質疑交獨是『搏上頭條』,將交趾民主和交獨混為一談,是不誠實、可恥、鹵莽,又認為交獨是不可能會發生,反而會沖淡對民主支持,不應損壞『道德高地』,在人大釋法上應保持克制,讓交趾及交趾公堂自行處理宣誓問題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效法山越當局,以『種族清洗』相似手段打擊交獨主張,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梁樂及游祥因而喪失議席,若上訴失敗,勢必承擔巨額訟費而破產,又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4835 - 全數追討梁游薪津

公堂上訴庭審理梁樂及游祥議員資格的禮法覆核上訴,梁游二人質疑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是變相修法,而上訴庭判官張某則提出三個問題,包括有沒有證據證明人大釋法是變相修法、交趾公堂有沒有權力作出如此裁定,以及人大釋法有沒有追溯權。

論壇主席梁匡指出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根據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向二人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塊錢。

「興漢,論壇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梁游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
「南蠻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而梁游喪失議員資格,梁游提出上訴,質疑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是變相修法,而建制派佔論壇多數,行管會決定向梁游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4834 - 呈請調查廉署風波

論壇成員林衢及郭律以呈請書方式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政公署高層人事變動風波,共有二十四名論壇成員站立支持而成立。
廉政專員白某批評林衢的指控是「極為嚴重但沒有實質證據」,重申自己已多次嚴正指出,撤銷李某署任的安排,是單純人事管理事件,完全不牽涉任何廉署調查案件,亦不是受壓。

論壇成員馬某在十月十九會議中斷後,站台期間被一塊午餐肉擊中,報警求助,長毛被控普通襲擊,而長毛對此感到驚訝,但無意追究陳鍛。
謝豪向內務委員會主席李瑤動議譴責泰博,指他在上月的論壇會議期間,把其他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小型國旗及區旗倒轉。

「萬強,論壇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政公署高層人事變動風波。」
「廉政公署李某被撤銷署任,懷疑涉及梁仇出售股份事件,故此林衢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但在分組點票被否決,林衢及郭律以呈請書方式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終於有足夠人數支持而成立,廉政專員白某批評林衢的指控是『極為嚴重但沒有實質證據』,重申撤銷李某署任的安排,是單純人事管理事件,與梁仇無關是必然的事。可恨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廉署風波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4833 - 桃源擬斥百億擴建

交趾桃源擁有人擬斥資一百零九億塊錢擴建,將於後年至建安二十七年動工,其中交趾政權持股五成三,擬注資五十八億塊錢,其餘由其公司注資。
蘇橋強調為提升交趾旅遊競爭力,加上桃源開幕十一年已有穩固基礎,雙方同意現在是合適時機擴建,令桃源與時並進,吸引旅客繼續到訪。

論壇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共一百二十四億塊錢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申請,朱林等人認為其中兩項鄉郊公營房屋計劃的撥款申請,沒有給予百姓討論機會,朱林動議抽起該兩筆撥款申請,最終委員會通過該項無約束力動議,而另一筆改善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亦被動議撤回。

「父親,甚麼是擴建?」
「交趾桃源開幕十一年,而近年受到鄰近地區類似主題公園開幕影響,難以保持可觀旅客增長,故此交趾桃源擁有人擬斥資一百零九億塊錢擴建,但其中交趾政權持股五成三,擬注資五十八億塊錢,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蘇橋強調擴建令桃源與時並進,吸引旅客繼續到訪,呼籲論壇支持是必然的事。可恨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企圖推動多項基建工程撥款,恐怕桃源擴建會是大白象工程,如新棧道、港口第三泊位一樣,但朱林等人識破計謀,綑綁撥款申請難以保障公眾利益,幸有動議通過撤回,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4832 - 綜合施策凝聚共識

南蠻大王習某在經濟合作會議期間與梁仇進行閉門會面,梁仇強調習某「有提到釋法的必要性和依法辦事」,「就宣誓這個問題,大王說得很清楚,在一國兩制底下,沒有交獨的空間,交趾要依法辦事,我們要執行交趾的法度,包括《基本法》」,「他是充分肯定我們的工作,包括我們最近在處理論壇宣誓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沒提及連任。
官方公告指出大王希望交趾管治團隊「繼續綜合施策,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著力推動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
會議發表了非正式會議宣言,重申將保持市場開放,反對一切形式貿易保護主義。

「在下相信南蠻大王習某仍然支持梁仇及交趾政權依法施政。」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大王習某與梁仇會面,梁仇強調習某『有提到釋法的必要性和依法辦事』,當局希望交趾管治團隊『繼續綜合施策,廣泛凝聚社會共識,著力推動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4831 - 釋法需要速戰速決

梁偽回應梁樂及游祥敗訴,認為若反對提請釋法的終院判官多於支持的判官,而人大常委會屆時仍自行釋法,所引起的批評將打擊司法機關威信,相反在判決前釋法,則不會對司法機關有打擊,有需要「速戰速決」,又認為人大釋法和公堂對梁、游案的判決,對小麗案是「好好的指引」。
林明則認為特區原則上認為釋法愈少愈好,但釋法既然已發生,希望在後續過程中,將釋法的衝擊和「副作用」減到最低,又認為交獨是「虛妄」的議題,應該放下,呼籲不要再浪費時間討論有害無益的「偽命題」,希望能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集中解決交趾真正面對的挑戰和困難。但梁偽不同意釋法有副作用,強調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是禮法制度一部份。

某傳播機構發現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七日內批出三千萬塊錢給交趾青少年軍。

「想不到梁偽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多名論壇成員受到禮法覆核挑戰,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進一步解釋公職人員宣誓的要求,有僭建之虞,梁偽強調釋法有需要『速戰速決』,否則在終審判決後才釋法,所引起的批評將打擊司法機關威信,又不同意釋法有副作用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4830 - 最不傷和氣的辦法

選舉委員會宗教界其中兩個組別進行抽籤,由選舉主任負責抽籤,該兩個組別大部份都是新人,兩個組別只有各一人連任,其餘四個組別則由指定團體自行提名選委名單。
落選的祭祀團長管某認為抽籤是「最不傷和氣的辦法」,落選的任某則認為其組別有三百二十人響應是好事。

公民黨舉行周年大會,梁秀接替余荊,擔任主席,楊河則擔任黨魁。他們重申「本土、自主、多元」立場,更提出「守護命運自主、前途自決」,但否認支持交獨,不相信交獨實際可行。

「祭祀團長管某等人落選了,活該。」
「選舉委員會選舉即將舉行,其中宗教界兩個界別率先進行抽籤,而選委會影響下屆州牧人選,故此參選人數較往屆多,爭持激烈,大部份獲選者都是新人,兩個組別只有各一人連任,落選的管某認為抽籤是『最不傷和氣的辦法』,希望選委謹慎決定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4829 - 並無合理上訴勝算

公堂審理兩宗針對論壇成員宣誓的官司,其中「交趾政研會」關某的選舉呈請因申請人未準時存入保證金,選舉呈請被撤銷,判官又下令他向小麗支付訟費。
加冠書生莫某針對小麗宣誓的禮法覆核則受理,判官批出許可,並下令把州牧加入案件作為利益相關者。
退休人士郭某就工程界盧某提出禮法覆核,指他擁有外國護照,質疑他是否效忠南蠻,要求公堂裁定他宣誓不忠誠。

論壇秘書處指出主席梁匡與禮法顧問商議後,認為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故不打算就判決上訴。

論壇成員涂慎去信律政司司長,要求緊急會面討論有關釋法內容,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一直只列明,公職人員只須向特別行政區效忠,但釋法內容指他們要效忠南蠻及其特區,擔心條文除影響部份功能界別議員,還有擁外國國籍的判官能否繼續履行職責。

「那姓梁的指宣誓覆核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
「公堂按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梁樂及游祥宣誓無效,梁游喪失議員資格,二人旋即上訴,而公堂正在處理多宗針對宣誓問題的禮法覆核,包括加冠書生莫某等人的覆核,梁匡認為裁決符合《基本法》原則,並無合理上訴勝算,不打算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4828 - 梁游覆核獲准上訴

梁樂及游祥就禮法覆校提出上訴,指司法機關一直對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奉行「不干預原則」,但原訟庭錯誤認為公堂有權裁定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要求,並指有關裁決不屬論壇「內部事務」,又認為公堂不應替代監誓人履行職責。
上訴庭接納申請,將於本月廿四審理,指出將會在聆訊後盡快頒發判辭。
論壇主席梁匡指出由於上訴庭將於本月廿四聆訊,為表尊重,故此暫不會就議席懸空一事刊憲,將留待再下一周才刊憲。
基本法委員會梁偽認為國家統一和主權問題是「不容有失、不容有錯」,為免公堂出現錯判,釋法有必要。
南蠻當局強調「公堂裁決回應了主流民意,彰顯了法治精神,維護了社會公義」。

李景批評釋法倉卒,在條文中加入「及其」兩字十分不智,質疑宣誓後官員議員是否也要效忠南蠻當局,連南蠻法例都要遵守,又質疑持外國護照的議員宣誓效忠國家,會否被人禮法覆核。但梁偽認為釋法無變更誓言,法定誓言亦無提到「及其」兩字。

選舉管理委員會馮某指出本屆選舉委員會選舉共接獲一千五百三十九份有效提名,三十八個界別或小組中,有十三個毋須投票,預料有四百零三人自動當選選委,又指出有十份選委提名資格不獲確認。

「天宮二號」完成三十人載人任務,搭載「神舟十一號」返回地面。

「梁偽真不像話,指釋法有必要!」
「梁樂及游祥被裁定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喪失論壇成員資格,但梁游認為『不干預原則』適用於本案,提出上訴,上訴庭接納申請,將於本月廿四審理,將會在聆訊後盡快頒發判辭。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梁偽強調國家統一和主權問題是『不容有失、不容有錯』,為免公堂出現錯判,釋法有必要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但李景識破計謀,釋法有改動交趾法度之虞,恐怕官員議員也要效忠南蠻當局,而南蠻當局不欲復興漢室人士影響州牧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恐怕會有混戰。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

4827 - 取消對沖動議通過

前董卓屬下文官張磐在論壇大會提出動議,要求將初中南方歷史獨立成科,並列為必修科,強調近日社會出現「交獨」聲音,其中部分原因是年輕人對歷史和國情的了解無知、無情,因此須加強南方史教育,讓學生客觀和理性地認識南方民族和新南蠻近代發展。
教育界葉江質疑南方史是否獨立成科並非問題,而課時不足、教師質素才是焦點。
建制派在出席人數較多下,該無約束力動議在分組點票下獲通過。

工聯會黃康在同日大會中提出要求交趾政權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動議,工業界(第二)吳某等人提出共六項修訂,皆被否決,而黃康提出的原議案則在工商界出席人數較少,在分組點票獲得通過。
張傳重申並無拖延處理問題,但要通盤考慮,平衡雙方利益,尋求解決方案。

「那用臀部思考的張傳指並無拖延處理取消強積金對沖問題!」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有傳指推行國民教育是四大政治任務之一,故此前董卓屬下文官張磐在論壇大會提出動議,要求將初中南方歷史獨立成科,並列為必修科,加強國民教育,期望百姓愛國愛交趾,藉此回應『交獨』主張,但取消強積金對沖問題至今仍未解決,梁仇勢必在取消對沖走數,黃康在同日大會中提出要求交趾政權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動議,終於在工商界出席人數較少,在分組點票獲得通過,張傳重申並無拖延處理問題,但要通盤考慮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4826 - 梁游喪失議員資格

公堂就梁仇及袁富向梁樂及游祥宣誓問題提出之禮法覆核頒佈裁決,判官區某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論壇成員須於當選後及就職前盡快宣誓,而誓言必須莊重及真誠地作出,藉此表達宣誓者會憑著良知、忠誠和如實地履行其職務,宣誓是為了向政權和政府表達真誠效忠,並支持其憲法,若有論壇成員宣誓時改動誓辭形式和內容,乃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將導致其宣誓無效。
他指出梁游二人於十月十二宣誓時,客觀及清楚地顯示他們拒絕依照《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論壇誓言,亦顯示他們不承認「一國兩制」的原則,以及「一國」的重要,而「一國兩制」是建立交趾特區的基石,裁定梁游二人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而梁游二人於宣誓時尚未就職,其當時的言行不應被視作是行使職權時的言論,故不受《基本法》第七十七條保障,裁決梁游二人敗訴。
他強調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裁決,無論是《宣誓及聲明條例》或人大釋法的內容,均無明確指出監誓人有最終決定權,事實上公堂就宣誓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問題,具有最終決定權,而《基本法》是高於論壇的小憲法,「不干預原則」無禁止公堂裁斷議員宣誓是否合憲。
他又頒出禁制令,禁止梁游二人以論壇成員身份行事,並聲明他們自十月十二起已離任其議員職位。
區某又裁定論壇主席敗訴,主席無權為梁游二人再次監誓,論壇主席須支付州牧及律政司司長五分一訟費,其餘五分四訟費由梁游二人支付。

梁仇歡迎裁決,將研究判辭,以決定下一步「後續行動」。
梁匡則尊重公堂裁決,認為公堂裁決可以釐清主席權力,會要求二人幾日內收拾物品,離開論壇,秘書處亦會詳細研究判辭後,追討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
梁樂表明會提出上訴,並就裁決申請禁制令,試圖禁止議席懸空,又強調今次「只會是開始,而不會是結束」,他們會奮戰到底。

「我不明白為何公堂裁定梁游二人喪失議員資格!」
「梁樂及游祥在論壇宣誓時故意改動誓辭,導致宣誓無效,梁仇及袁富申請禮法覆核,禁止二人再宣誓,更引發人大常委會釋法,而《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要求公職人員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南蠻交趾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南蠻交趾特別行政區,《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宣誓人須按照法定的誓詞進行宣誓,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將喪失相關公職的資格,判官區某裁定梁仇及袁富勝訴,梁樂及游祥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故此梁樂表明會提出上訴,不容梁仇等人任意詮釋《基本法》!」
「興漢說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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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人物

梁樂(頌恆)
青年新政召集人,主張「交蠻區隔」、交趾民族自決等訴求,與本土民主前線等本土派組織組成「交趾合一」聯盟,於建安二十年代替被取消資格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參選,當選論壇成員。因宣誓時故意改動誓詞,拒絕宣誓,被公堂取消論壇成員資格。

游祥(蕙禎)
青年新政成員,於建安十九年參選鄉紳選舉狙擊梁芳失敗,翌年代表「交趾合一」聯盟參選論壇選舉,並擊敗黃才,當選論壇成員。因宣誓時故意改動誓詞,拒絕宣誓,被公堂取消論壇成員資格。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4825 - 可分階段立廿三條

餐廳侍應陳某入稟公堂申請禮法覆核,要求推翻論壇成員羅智、朱林、泰博、長毛、慢必、張起、尹健、鄺陽、黃霜、林衢及邵臻宣誓有效的決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認為《基本法》在建安元年起,交趾已有責任落實二十三條,何時落實則由交趾政權決定,應該準備立法,又認為日後可以透過分階段修訂現時部分本地法例,從而達至立法的效果。

論壇成員毛清退出公民黨,強調個人理念與公民黨不咬弦,在建安十四年時秘書長鄭某競選黨主席,陳商亦參選,最終陳商當選主席,以致「漸行漸遠漸無聲」,「君子分手不出惡言」。

「我們就要拉梁偽下馬!」
「交趾政權於十四年前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藍紙草案,為惡法二十三條立法,而交趾政權堅拒以白紙草案形式立法,引發大量百姓上街反對惡法二十三條,田榮辭任議事廳成員,要求押後立法,梁木及葉留也因此辭職,最終董懵宣佈無限期押後二讀草案。但交趾政權仍可就惡法二十三條恢復二讀,梁偽認為《基本法》在建安元年起,交趾已有責任落實二十三條,日後可以透過分階段修訂現時部分本地法例,從而達至立法的效果,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責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4824 - 不容污衊國家民族

「反交獨、撐釋法」大聯盟於論壇大樓外發起集會,大會報稱有四千人參加。
主持人甫上台即強調出席者是愛國及自發,並非收錢而來,但有探子加入集會,期間有人稱收錢參與集會。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某強調交趾高舉言論自由,但不容污衊國家和民族,在一國兩制下,全國政策向交趾傾斜,交趾應藉此機會締造欣欣向榮的南蠻,和穩定繁榮的交趾。大聯盟發言人吳某則批評指控是「捏造事實」,希望看到相關情況的人報警,大聯盟會嚴肅處理。

祭壇任命楊某為助理祭祀團長,擁有祭祀團長的繼承權。
楊某指出自己有各種不足,所以更衷心感激張魯的信納,又感謝陳震及湯漢,形容陳震的智慧睿智,他想學也學不來,湯漢的溫和包容,則教導他要愛南方的文化及人民。

「欷!『反交獨、撐釋法』舉行集會!」
「大聯盟發言人吳某不知好歹,批評收錢指控是『捏造事實』!」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釋法定出宣誓的條件,『反交獨、撐釋法』舉行集會,大聯盟報稱有四千人參加,主持人甫上台即強調出席者是愛國及自發,並非收錢而來,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某強調交趾高舉言論自由,但不容污衊國家和民族,大聯盟發言人吳某則批評收錢指控是『捏造事實』,否認造假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釋法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反對習核心的州牧當選後亦無法通過宣誓,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4823 - 做了非常痛心舉措

政務司司長林琤出席經民聯活動,斥責部份論壇成員宣誓時罔顧應有的莊嚴,「做了令全交趾百姓非常痛心憤怒的舉措」,強調交趾政權一定會依法辦事,又稱讚經民聯議員擔當了中流砥柱的角色。
資深儒學學者湯駒認為宣誓「真誠」是最重要,真誠但不莊重亦沒有違反法例。
前論壇主席曾敬認為若主席沒法度依據讓議員再次宣誓,則更沒有法度依據宣佈議員因為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又認為由論壇主席或監誓人判斷議員是否失去議席並不合適,應由公堂作出裁決。

「想不到林琤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萬大人,我相信由論壇主席或監誓人判斷議員是否失去議席並不合適。」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人大常委會就公職人員宣誓釋法,林琤批評有論壇成員『做了令全交趾百姓非常痛心憤怒的舉措』,讚揚建制派論壇成員響應釋法、堅拒梁樂及游祥再宣誓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釋法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反對習核心的州牧當選後亦無法通過宣誓,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4822 - 是最忠實的繼承者

南蠻當局高調紀念南方革命領袖孫某誕辰一百五十周年,南蠻大王習某強調孫某始終堅定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反對一切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言論和行為,指孫某曾提及「南蠻是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之中,正是這種意識才使我們能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又強調孫某曾指「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習某又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容忍國家分裂的歷史悲劇重演,是我們對歷史和人民的莊嚴承諾。一切分裂國家的活動都必將遭到全體南蠻人民堅決反對。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南蠻領土從南蠻分裂出去」。
他強調南蠻共產黨是孫某革命事業最堅定的支持者、最忠誠的合作者、最忠實的繼承者,孫某第一個喊出「振興南方」的口號,「今天我們可以告慰孫某的是,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南方民族偉大復興目標。」

南蠻政協副主席董懵主持「團結交趾基金」兩周年晚宴,強調人大釋法是履行憲制責任,極不認同有人指釋法影響交趾法治,又強調釋法是負責任的做法,對交趾長遠發展百利而無一害,批評宣誓風波「令全交趾百姓同感憤慨」,「由始至終,交獨根本沒有市場」。

「南蠻大王習某真不像話,指南蠻共產黨是革命領袖孫某的最忠實的繼承者!」
「南蠻當局令人焦慮,勢必導致武力統一。」
「南蠻當局在南方戰爭結束後發動戰爭,毛大王最終驅逐中正大王,而南方革命領袖孫某誕辰一百五十周年,南蠻當局高調紀念,大王習某強調孫某始終堅定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維護領土完整,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南蠻領土從南蠻分裂出去,又強調南蠻共產黨是孫某革命事業最堅定的支持者、最忠誠的合作者、最忠實的繼承者,是唯一正統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以此取代民權及民生,違背三民主義,而和平獎得主劉某、維權人士高某等人仍被拘禁,奪權事件仍是『政治風波』,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

4821 - 沒有獲悉廉署調查

論壇成員林衢提出引用《論壇(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廉政公署高層人事變動,以及梁仇出售股份事件,但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
林琤重申「我在預備這次動議辯論的時候,亦再次去確定了,我是沒有獲悉廉政公署正在進行這項調查」,「不知道有調查,亦不知道有無調查」,又強調擔任政務司長以來,從無參與和過問廉署所有運作。

任職車夫的鄭某入稟公堂,質疑論壇秘書處秘書長長毛、羅智、泰博、邵至、慢必及朱林共六名議員宣誓有效,以及論壇主席梁匡准許小麗及姚燧重新宣誓,要求公堂頒令上述八名議員宣誓無效及議席懸空。
退休人士郭某入稟公堂,指梁仇在建安十六年就職宣讀誓辭時讀漏「交趾」二字,要求裁定他宣誓無效,又指建制派三名論壇成員分別讀漏或讀錯字,認為三人宣誓無效,要求撤銷三人的議員資格。

「梁仇被要求裁定宣誓無效了,活該。」
「論壇調查廉政公署高層人事變動的動議沒有了?」
「梁仇涉嫌在出售股份時收受約五千萬塊錢,或有延後利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故此林衢要求引用《論壇(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廉政公署高層人事變動,以及梁仇出售股份事件,但建制派佔論壇多數,動議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林琤重申沒有獲悉廉政公署調查出售股份事件,不知道有調查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釋法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梁樂及游祥勢必喪失議員資格,長毛等人也被覆核宣誓,恐怕反對習核心的州牧當選後亦無法通過宣誓,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4820 - 曹操軍保守派告捷

曹操軍公佈選舉結果,保守派在大選中告捷,自由派失去領導地位。
曹操強調會致力團結國家,會和其他勢力保持良好關係。
劉備、孫權、安倍、習某等人發文祝賀曹操軍。

聯絡辦公室禮法部長王某不點名批評十五名論壇成員把宣誓儀式變成一種表演,羞辱國家,本質上也是「不效忠、不擁護」表現,強調《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文的本質是效忠國家,不只是效忠特區。

論壇成員林衢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廉政公署早前高層人事變動,質疑事件與梁仇出售股份事件有關,但林琤對此感到非常遺憾,重申終止李某署任純粹是基於對其工作能力、表現、潛質判斷,與梁仇無關。

「在下相信曹操軍選舉結果將影響天下局勢。」
「愚以為林衢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合情合理。」
「曹操軍貴為丞相,軍力強大,對天下有重大影響力,而曹操軍公佈選舉結果,保守派在大選中告捷,內部政策勢必進一步收緊,曹操強調會致力團結國家,會和其他勢力保持良好關係,不擴張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而林衢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廉政公署早前高層人事變動,質疑事件與梁仇出售股份事件有關,威脅南蠻當局的權威,影響梁仇連任,故此林琤重申終止李某署任純粹是基於對其工作能力、表現、潛質判斷,暗示知識份子等復興漢室人士也是『不效忠、不擁護』南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4819 - 釋法不應成為常態

約二千名禮法界人士遊行,由公堂前往終審庭大樓,靜默抗議人大常委會釋法。
論壇成員郭律指出今次釋法對儒家思想衝擊是歷來最大,「為此感到非常遺憾心痛」,期望遊行可讓百姓、南蠻當局和國際社會知道,釋法不應成為常態。李景則指出「每一次釋法都係向儒家思想斬一刀,依家斬五刀。」

建制派鄉紳聯署表態支持釋法,發起聯署的鄉紳陳某聲稱有三百二十名鄉紳聯署。

論壇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禁止梁樂、游祥及十三名議員助理進入論壇大樓,所有議員的助理在論壇大會、內會及財會期間,不得到論壇一及二樓開會的樓層,如要交付文件,可到地下把文件交由秘書處代為傳遞,以及授權秘書處以臨時措施作人群管制。
一百零三名議員助理聯署反對行管會的決定。

「那用臀部思考的梁匡決定禁止梁樂、游祥及十三名議員助理進入論壇大樓!」
「報告!約二千名禮法界人士遊行抗議人大常委會釋法!」
「南蠻人大常委會決定宣誓誓詞是法定要求,須『誠實、莊嚴地』宣誓,如監誓員裁定宣誓無效,不可再安排宣誓,勢必取消梁樂及游祥的議員資格,而約二千名禮法界人士遊行,由公堂前往終審庭大樓,靜默抗議人大常委會釋法,論壇成員郭律指出今次釋法對儒家思想衝擊是歷來最大,釋法不應成為常態,李景指出每一次釋法都係向儒家思想斬一刀,依家斬五刀是必然的事。可恨建制派佔論壇多數,論壇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禁止梁樂、游祥及十三名議員助理進入論壇大樓,反映梁匡將取消梁游二人的議員資格,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

4818 - 必須真誠莊重宣誓

南蠻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定出三項規定:擁護交趾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交趾特別行政區是宣誓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誓言;拒絕宣誓,或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等,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資格;監誓人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宣誓無效則「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禮法責任。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某強調近年交趾出現交獨思潮,有些人公開打交獨旗號,「散佈交趾民族自決之類的主張,本質上也是交獨」,而釋法不是重新立法,其效力在釋法生效時就存在,但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中,「已經作出的終局的判決不受影響」。
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某認為宣誓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和儀式,或者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或者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也應認定該宣誓行為不符合宣誓的形式或實質要求,從而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資格。
律政司司長袁富強調今次釋法並非訂立新法例,只是講清楚法例含義,若公堂已判決的案件,不會受影響,若未判的案件,公堂有責任因應今次人大釋法,作為交趾法度一部分去處理相關訴訟,又強調釋法的整體內容,與交趾現有成文法例及判例,精神是一致的。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批評人大常委會釋法既無必要亦不合適,有「替交趾立法之嫌」,是弊多於利。

「萬強,南蠻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定出三項規定!」
「興漢,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的規定可使任何公職人員喪失資格。」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論壇成員梁樂及游祥在宣誓期間發表『辱蠻』言論,並主張『交獨』,南蠻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定出三項規定,包括訂明擁護交趾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交趾特別行政區是宣誓法定內容;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誓言,拒絕或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可導致宣誓無效,不可再宣誓;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禮法責任。而釋法決定影響州牧等公職人員的任命,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某強調不容交獨,『散佈交趾民族自決之類的主張,本質上也是交獨』,又強調釋法並非重新立法,警告交趾人不要挑戰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交趾公堂要遵從《基本法》及釋法決定,恐怕梁樂及游祥將被取消論壇成員的資格,而梁仇可藉釋法連任,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4817 - 釋法取公堂審判權

南蠻人大常委會討論釋法期間,前基本法草委員會委員李景等人辯論,李景認為釋法是要取走本地公堂的審判權,本地法例已可處理青政議員宣誓問題,釋法將開壞先例,日後可用各種藉口阻撓參選或就任議員。譚祖則認為目前釋法是合適時機,讓公堂可按釋法內容判決。

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釋法,大隊赴終審庭大樓,李景、余荊、戴朝等人在台上發言,大會報稱有一萬三千人參加。
交趾眾志、社會民主連線、工黨及大專政改關注組在民陣遊行後前往聯絡辦公室,約有四千人參加,他們在晚間到達聯絡辦公室附近,護衛人員在外戒備,與會者與護衛人員一度對峙,護衛人員多次施放胡椒噴霧,至子時仍然對峙。

「父親,甚麼是審判?」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不會任由南蠻人大常委會隨時釋法。」
「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南蠻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企圖操縱交趾公職人員的宣誓,包括州牧、判官、論壇成員等,有悖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獨立精神,李景批評釋法是要取走本地公堂的審判權,釋法將開壞先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會影響州牧、論壇成員等公職人員的宣誓,在州牧選舉高票當選的州牧亦可被南蠻當局否決,梁仇勢必連任,故此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釋法,交趾眾志等團體更赴聯絡辦公室抗議,實踐公民抗命,表明不會認同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抗命不認命!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6日星期日

4816 -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南蠻人大代表譚某談及釋法事宜,提及釋法主要目的,是表達清楚議員就職宣誓時要有「合法及有效力」宣誓,廖某則強調人大釋法權是「全面及不受限制」,不能只提一部分法度,而忽略另一部分。他們並無提及釋法有否追溯力。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強調當局今次釋法很緊急,現階段釋法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擔心在交趾公堂有裁決才釋法會更震撼,又強調釋法會解釋拒絕宣誓議員的資格及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後果,「恐防有人話《基本法》無寫」,認為清楚解釋是好事。

民間人權陣線於今日申時發起遊行,前往終審庭大樓,抗議人大常委會釋法。召集人區某指出不能低估社會不滿青政二人的宣誓行為,故難以預算遊行人數。
多個加冠書生團體將參與是次遊行,周某指出人大釋法嚴重破壞交趾的司法制度,遂參與遊行,又指出「至少在遊行期間會配合民陣」。

「那姓梁的指釋法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南蠻人大代表譚某心裡有鬼,拒絕提及釋法有否追溯力。」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故此人大常委會決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南蠻人大代表譚某強調釋法主要目的,是要有『合法及有效力』宣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強調釋法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警告公職人員要注意《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後果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會影響州牧、論壇成員等公職人員的宣誓,在州牧選舉高票當選的州牧亦可被南蠻當局否決,梁仇勢必連任!我們應於申時赴終審庭大樓抗議釋法,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4815 - 人大將就宣誓釋法

南蠻人大委員長張某決定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中,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官方公告指出涉及該條有關議員及官員宣誓條文,人大常委會會指明宣誓內容、方式及監誓人的權責的規範,目的是阻遏交獨分子進入體制。
人大代表譚某指出當局已要求基本法委員會開展釋法工作,由委員長在會議提出。
前論壇主席曾敬認為人大今次不尋常的釋法,反映當局認為情況嚴重,又認為當局清楚交趾社會有反響,知道釋法會造成震盪,但仍然決定去做,相信因涉及有關「交獨」的重要問題。
青年新政梁樂批評釋法是「輸打贏要」、「消滅交趾法治」,又強調對當日的宣誓行為「無後悔」,「交趾民族要梁仇及張某付出代價」。
公民黨梁秀則強調不同意釋法,但希望是次人大常委釋法只作原則性解釋,例如指出不可搞交獨,切勿就宣誓官司的各方陳辭,頒下釋法內容。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主席譚某希望人大常委會的解釋限於基本法的層面,而非在釋法時變相改寫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在內的相關法度條文。

民間人權陣線將於翌日申時發起遊行,由市區前往終審庭大樓。
召集人區某指出遊行至終點時會舉行集會,延續至晚上,強調是「非暴力抗爭」。

交趾政權宣佈今日起提高住宅印花稅至物業交易價的一成半。

「據情報所得,南蠻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
「我們怎可以讓南蠻人大常委會胡來!」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兩名青年新政論壇成員在宣誓時發表侮辱南蠻的言論,引發禮法覆核,南蠻執政黨不欲『交獨』主張在交趾特別行政區的機關發表,故此人大委員長張某決定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中,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指明宣誓內容、方式及監誓人的權責的規範,不容有人威脅專政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會影響州牧、論壇成員等公職人員的宣誓,在州牧選舉高票當選的州牧亦可被南蠻當局否決,梁仇勢必連任!我們應於翌日赴終審庭大樓抗議釋法,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4814 - 宣誓覆核開始聆訊

梁仇及袁富就梁樂及游祥宣誓事件的禮法覆核開始聆訊,代表梁袁的資深儒學學者余某要求可否先裁決,其後才頒下詳細理由,又認為二人嘲弄宣誓程序,有違《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並構成《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所指的「拒絕」宣誓,故已經即時失去就任議員的資格。梁游二人的代表則強調二人在論壇大會所作的「政治言論」,理應受到《基本法》第七十七條的保護,即會上發言不受禮法追究。

針對論壇主席裁決的禮法覆核中,余某質疑論壇主席梁匡未有考慮《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便作出裁決,但論壇主席代表翟某質疑只是因為梁匡的裁決未符州牧和律政司的心意,認為取消議員資格有既定程序,即使議員是殺了人犯法,也要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才可取消其資格,而宣誓明顯屬論壇事務。

「我們就要拉資深儒學學者余某下馬!」
「小弟有理由相信宣誓明顯屬論壇事務。」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梁樂及游祥未能完成宣誓,而梁仇及袁富就梁樂及游祥宣誓事件的禮法覆核開始聆訊,代表梁袁的資深儒學學者余某要求可否先裁決,其後才頒下詳細理由,又認為二人嘲弄宣誓程序,要求公堂裁定二人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

4813 - 釋法百害而無一利

南蠻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擬就宣誓事件釋法。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表示對此事深切關注,認為若在此階段釋法,將對交趾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帶來極大衝擊,亦會嚴重削弱港人以至國際間對「一國兩制、交人治交、高度自治」的信心,「實為百害而無一利」。

論壇大會安排小麗宣誓,建制派要求主席梁匡停止不果,全體背向主席。
梁盛及尹健引用《議事規則》第二十條以呈請方式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仇涉嫌在出售股份收取五千萬塊錢的事件。
論壇成員梁樂及游祥闖進會議廳,要求主席安排二人再宣誓,期間與保安員衝撞,梁匡決定腰斬會議,並就衝撞報案,及後宣佈移師會議室一開會。
涂慎提出緊急動議,要求討論有關宣誓風波的人大釋法,但梁匡拒絕。
梁匡以未能繼續會議為由,於未時宣佈休會。

梁仇回應成立專責委員會事宜,重申離職協議純粹是不競爭協議,又強調已按《基本法》規定,向終審庭首席判官申報財產,梁仇一直嚴格遵守議事廳的利益申報制度,「毋須亦不應」調查有關事宜。

民間人權陣線於晚上遊行,由州牧辦公室前往聯絡辦公室,約一千六百人參加,批評梁仇提出禮法覆核,繼而說人大常委會不排除釋法,連串舉措是威迫公堂,「將一把利刀置於公堂頭上,是嚴重侵害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要求梁仇下台。

「我不明白為何南蠻人大常委會要就宣誓事件釋法!」
「容我說句話,釋法有利梁仇連任。」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南蠻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擬就宣誓事件釋法,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對此表示關注,批評釋法損害一國兩制,『實為百害而無一利』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論壇主席梁匡堅拒為梁樂及游祥宣誓,恐怕梁仇可連任五年!」
「興漢說得沒錯!」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4812 - 不能夠排除可能性

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在舉行,有傳聞指會就宣誓風波釋法,梁仇強調希望盡量在交趾範圍內解決,但「不能夠排除這個可能性」。袁富則重申事件「可以及應該在交趾司法體系內解決」,強調「有信心我們的公堂及判官,絕對可以很公平公正、很專業地解決事件」。

「欷!梁仇強調不能夠排除釋法的可能性!」
「梁仇不知好歹,恐怕會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權力,梁樂及游祥擬再宣誓,但梁匡以等候禮法覆核為由拒絕二人再宣誓,梁仇堅決反對梁游二人再宣誓,強調希望盡量在交趾範圍內解決,但『不能夠排除這個可能性』,要脅論壇及司法機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4811 - 建議年輸萬五專才

「團結交趾基金」發表《迎接時代變遷:與內地經濟並進》報告,提及交趾六十五歲或以上的老年人口佔整體七分一以上,已屬「高齡社會」,建議每年額外輸入一萬五千名內地或海外專才移民,以維持交趾經濟增長,又建議交趾在物流及資金上可作調整,如多發展高端旅遊及成為離岸中心,以配合內地經濟發展。
交趾人口政策關注組召集人譚某認為交趾仍然有足夠勞動人口解決市場所需,而交趾政權經常以人口老化作藉口,將內地移民合理化。

「我們怎可以讓『團結交趾基金』胡來!」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團結交趾基金』發表《迎接時代變遷:與內地經濟並進》報告,強調交趾老年人口佔整體七分一以上,建議每年輸入一萬五千名專才移民,又建議交趾在物流及資金上可作調整,如多發展高端旅遊及成為離岸中心,以配合內地經濟發展,配合南蠻『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