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2861 - 立法迫切咎由自取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就論壇條例修訂草案發表第四份聲明,指出交趾政權修改草案後,如某論壇成員因病或死亡出缺,而名單再無候選人,仍然沿用落敗者遞補的方式,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不能接受,又指出交趾政權聲稱的立法迫切性,實屬「咎由自取」,要求對方撤回方案。主席林某指出如交趾政權一意孤行,「的確會影響政權的有效統治」。

黃蛟強調遞補機制沒有違法,《基本法》從沒要求必須以補選填補議席空缺,又認為論壇成員辭職,是「選民被剝奪代表他的權利」,強調補選涉及公帑的損耗,論壇在有成員出缺期間亦少了成員在議會。他又強調「並非單單考慮去年所謂的五區公投」,但不回應說法是否出自良心。
盧植門生馬嶽批評黃蛟言論不當,又指出公帑運用不是律政司長的職責範圍。

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發表聯合聲明,表明反對交趾政權提出的論壇條例修訂草案,呼籲百姓參加七一上衙門行動,以及一人一信給論壇成員,要求他們反對草案。
召集人何華指出如交趾政權堅持如期表決,公民黨會提出中止辯論,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也不會離場,參與表決討論。

「交趾政權令人焦慮,迫切立法的說法是咎由自取。」
「黃蛟真不像話,認為論壇補選是浪費公帑!」
「參與選舉是百姓享有的權利,但交趾政權以不欲出現『公投』為理由,企圖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並且不進行公眾諮詢,不符合程序公義,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等要求撤回草案是必然的事。可恨黃蛟認為遞補機制沒有違反《基本法》,又強調補選涉及公帑,但公會主席林某和盧植門生馬嶽識破計謀,『立法迫切性』是咎由自取,交趾政權推行任何重大政策都應先諮詢公眾,一意孤行將自損管治威信。我們應於翌日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860 - 遞補機制建議修改

交趾政權宣佈修改論壇選舉遞補機制的建議,由原本建議的最高票數落敗者遞補,輕微修改為出缺者的同名單候選人遞補,如名單沒有剩餘人選,將由最高票數落敗者遞補,沒有落敗者才進行補選,草案將如期於七月十三二讀。
林鼠強調今次修訂「合情、合理、合法、合憲」,不擔心出現禮法覆核。
交趾狀師會發表聲明,「對於交趾政權處理修訂方案的態度草率,狀師會表示好遺憾……方案仍有很多原則性問題要處理……最大前提是不應草率,現在應先撤回方案,開始正常的諮詢」。
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也指出不會接受修訂,要求終止二讀,並先進行公眾諮詢。
盧植門生馬嶽認為修改反映交趾政權決策過程草率,很影響其政策公信力,論壇成員張亮則認為是親建制的論壇成員凡事投贊成票,助長交趾政權草率決策。
一名百姓入稟公堂,指上述條例草案違反《基本法》,申請禮法覆核及禁止二讀。

南蠻當局按交趾州牧提名及建議,宣佈蘇橋(錦樑)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曾耀強調蘇橋在擔任副局長三年期間,全面掌握該局每一個工作範疇,表現勤懇、作風踏實,擅於聆聽各方意見,署任期間能勝任局長職務,蘇橋則指出會以整體社會利益為依歸,會竭盡所能完成工作,但不終止其會籍,強調任內不會參與黨務,會不偏不倚、實事求是處理政策。

民間人權陣線就不反對通知書上訴,護衛人員須修改通知書內容,民陣只須協助護衛人員、而非確保人群在集會終點散去,又只需協助護衛人員,確保參加者不擅自進行任何籌款、賣旗等活動。

「我們怎可以讓林鼠胡來!」
「據情報所得,副局長蘇橋獲任命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交趾政權不欲出現『公投』,提交論壇條例修訂草案,欲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又不進行公眾諮詢,引起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等不滿,而交趾政權急於立法,只肯就遞補機制修改為先同一名單候選人遞補的方法,在同一名單沒有候選人時,仍使用最高票數落敗者名單遞補,並堅持如期二讀,交趾狀師會發表聲明,要求交趾政權撤回草案及進行公眾諮詢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交趾政權近年民望低落,是因缺乏公眾諮詢,百姓對許多政策的知情權不足,如剛上任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橋的知名度更是嚴重不足,論壇選舉遞補機制建議也未有公眾諮詢、草率立法,引以為恥。我們應於後日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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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物

蘇橋(錦樑):前董卓屬下文官,於建安十二年獲任命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副局長。於建安十五年接任因病辭職的劉梧,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2859 - 繼續提供禮法意見

黃蛟回應論壇選舉遞補機制的問題,強調律政司一直為交趾政權提供禮法意見,確保建議合憲、合法,又強調自己理解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當局一定會小心聆聽,而律政司亦會一如既往,在需要時繼續提供禮法意見」。
公民黨要求撤回草案,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則指出應重新諮詢。

交趾官員柏某提及復建居屋要花一年時間做規劃、一年去建造基本建設,用三至五年興建房屋,需用七年時間。論壇成員李通質疑交趾政權如用「熟地」,居屋項目的興建時間一般可以在三至四年完成。

「父親,甚麼是意見?」
「強弟,復建居屋如需要七年時間是太長。」
「交趾政權不欲出現『公投』,故此以去年論壇補選投票率低為藉口,企圖以落敗者替補席位的機制取代現行論壇補選,而律政司直屬交趾州牧,黃蛟強調律政司一直為交趾政權提供禮法意見,確保建議合憲、合法,又強調律政司會在需要時繼續提供禮法意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大多數百姓支持或不反對復建居屋,但交趾政權不欲復建居屋,只強調會於十月提出此項目,故此李通識破計謀,質疑交趾政權是故意拖延項目,如交趾政權在論壇選舉遞補機制的問題一樣,不敢正視百姓的意見!我們應於三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

2858 - 極端例子不符現實

論壇成員陳盛、梁駿和譚猛分別指出業界對論壇選舉遞補機制建議有分歧,部份選民不支持「公投」,但不代表想放棄補選權,需與業界諮詢後才作定奪。
林鼠強調儒學學者公會的「極端例子」不能反映事實,又以建安十二年選舉為例,提及在選舉中名單如能爭取愈多選民支持,候選人當選機會愈大,若名單有愈多「剩餘票」,候選人能成為遞補議員的機會亦愈大,選民可自由選擇選出他們認為值得支持的名單。

葉留去信曾耀及聯絡辦公室,建議新設人力發展局長和經濟發展局長,以及重組現行交趾政權的政策局,如「土地房屋及發展局」等,預計改組後交趾政權每年需花多約三千萬塊錢。

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三年半的南蠻維權人士胡某刑滿出獄,回家後仍受到當局嚴密監視,他指出「自古說忠孝不能兩全,但在這個時代,忠孝的忠不是忠悌,而是要忠於道德、忠於公民的權利、忠於良心」。他又指出會堅持維權,但「不去和這個殘暴體制相撞」。

「林鼠心裡有鬼,認為儒學學者公會的例子不能反映現實。」
「那姓胡的仍受到南蠻當局嚴密監視!」
「交趾政權不欲出現公投,企圖不作諮詢而推出論壇選舉遞補機制修訂草案,但選民對遞補機制意見分歧,論壇成員陳盛等人面臨選民壓力,指出不能立刻表態,需與業界諮詢後才作定奪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交趾政權建議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而本屆有十二個界別無須進行選舉,十四名論壇成員自動當選,有縱容林鼠等人漠視百姓意願之嫌,如三名獨立建制派論壇成員需要業界諮詢意見,但林鼠堅持採用遞補機制,強調儒學學者公會的『極端例子』不能反映事實,有效法南蠻當局之虞!我們應於四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2857 - 投票是給一份名單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第三次就論壇選舉遞補機制建議發表聲明,重申建議違反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和原意,並引用一場爭三席選舉為例,總票數為一百五十張,名單甲取得九十七席、名單乙得五十二票、名單丙得一票,原本名單甲得兩席、名單乙得一席,在交趾政權的建議實施後,如名單甲的代表有一人死亡或辭職,名單乙的第二名將替補空缺,如名單甲的代表有二人死亡或辭職,名單丙的首名將與名單乙的第二名一起替補,造成的結果不能反映在選舉中各名單所獲票數的百分比。公會又指出選民投票是投給一份名單而不是某一名候選人,故不存在候選人當選後出現選票「耗盡」的情況,而選民無決決定候補人選,建議是扭曲選民意願,違反《基本法》第六十八條、國際人權公約及人權法;一次補選的投票率高低,僅屬於政治解讀,不足以證明目前的制度存在漏洞,但更重要的是,任何弊端都不應以違反《基本法》的建議來糾正,以建安十一年論壇補選為例,投票率達五成二,正好反映補選制度不存在弊端。公會批評交趾政權不進行諮詢,才被迫運用發表聲明的方式打動交趾政權及公眾,強調《基本法》沒有給予論壇酌情權去剝奪交趾百姓在選舉或參選論壇的權利。

交趾政權強調雙方各自表態,無須重複,又強調公會例子極端,不能反映實況。

「交趾百姓在參與論壇補選的權利沒有了?」
「交趾政權被儒學學者公會三度批評違反《基本法》了,活該。」
「交趾論壇的地區直選實施比例代表制,候選人是以名單名義參選,如建安十二年論壇選舉中,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在五大區分出九份名單,其中黃慧與鄭寶以不同名單參選,一同當選論壇成員,而另一區的前董卓屬下文官名單中,首名劉夏和次名陳進都當選論壇成員,選民並非投票給黃慧、鄭寶或劉夏,而是投票給所屬名單,劉夏的名單第二名候選人得票率遠較田榮名單高,使陳進也當選論壇成員,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第三次發表聲明,重申論壇遞補機制建議違反《基本法》,又引用例子證明建議不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原則、違背選民意願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使論壇選舉制度更不公正!我們應於五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856 - 七月十三二讀草案

諸葛亮指出劉備軍選舉法例寫明若有成員出缺,便由其名單中下一位參選人補上。「我們之所以不選擇由上次選舉最高票的落敗參選人補上,原因是劉備軍採取比例代表制。選擇名單上的繼承者,可以確保選票與議席比例和上次選舉時一樣,而不是由另一個陣營的人補上。」
盧植門生馬嶽也指出如按照交趾政權的遞補機制建議,若有五張名單參選,該選區有四個議席,得票最多的名單取得兩成七選票,其餘名單得票率順序為兩成半、兩成半、兩成、三分,如得票最多名單的代表死亡,屆時得票率只有三分的名單便比原有第二代表高,會出現議席的原有政黨沒有代表、少數選票反而有議席的票值不平均荒謬情況。

律政司強調已謹慎和全面考慮論壇選舉修訂建議,認為建議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六十八條,以及《人權法案》第二十一(乙)條。
余荊質疑律政司缺乏理據,「《基本法》都無保障我們呼吸的權利,那剝奪別人呼吸權利也不違法嗎?」
交趾狀師會將於六月廿七開會,待有共識後,最遲於翌日就機制表態,主席何某個人認為「若以後沒有補選,我會很失望」。

論壇內務委員會通過於七月十三恢復二讀論壇選舉修訂草案,論壇成員陳功將提出一千多項修訂,主席曾敬指出會批准符合議事規則的動議。
張亮等人指出有關修訂是荒謬,將於二讀時集體離場抗議,公民黨的梁秀則呼籲百姓於七月初一上街,反對遞補機制。

「小弟有理由相信交趾政權的論壇選舉修訂建議違背比例代表制的原則。」
「我們就要拉黃蛟下馬!」
「交趾政權是因不欲出現『公投』的原因而提出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但律政司強調已謹慎和全面考慮論壇選舉修訂建議、建議沒有違反《基本法》,余荊等人質疑律政司欠缺理據,不尊重交趾眾多選民的意願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論壇選舉修訂建議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本屆有十二個界別、十四名候選人自動當選,悉數是親建制的論壇成員,草案在親建制的論壇成員佔優下獲通過恢復二讀!但劉備軍的諸葛亮及盧植門生馬嶽識破計謀,劉備軍的遞補機制是在同一名單中的下一位補上,並非由最高得票率落敗名單的候選人補上,不像交趾政權的修訂建議般不尊重選民意願、違背比例代表制精神。我們應於六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2855 - 遞補機制未必違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某認為遞補機制為改變選舉制度,而填補空缺的建議人士都是由選舉產生,未必是違反《基本法》,又認為有公眾諮詢會更完善及理想。
論壇成員石忠要求黃蛟為論壇選舉辦法修訂建議解釋,否則難以心服。
林鼠重申有信心機制合法,又提及如遞補候選人得票相同,會抽籤決定,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不會設最低票數限制。
論壇成員陳功擬提出一千項修訂,又指出支持全體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總辭,但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和公民黨皆不支持以總辭進行「公投」,余荊指出草案不符合程序,呼籲百姓於七月初一上街,要求交趾政權撤回方案。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不贊成公投不等於支持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
「那姓陳的認為遞補機制未必違反《基本法》!」
「交趾政權不欲出現『公投』,堅持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林鼠強調『有信心機制合法』,堅拒撤回修訂建議,而基本法委員會成員陳某認為遞補機制未必違反《基本法》,又認為爭議只是未進行公眾諮詢,有公眾諮詢會更完善及理想,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表示不滿,呼籲百姓參加七一上衙門行動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並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本屆選舉有十二個界別無競爭對手,導致十四人自動當選,而他們都是親建制的論壇成員,遞補機制並無公平可言。我們應於七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2854 - 藝術家艾取保候審

南蠻藝術家艾某獲准保釋候審,當局強調已掌握其經濟犯罪的證據,「鑑於艾某認罪態度好、患有慢性疾病等原因,且其多次主動表示願意積極補繳稅款,現依法對艾某取保候審。」
當局又加強傳信調查,監控百姓傳信的內容,不得出現攻擊、謾罵黨和政府信息。

交趾政權提出論壇選舉修訂草案建議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吳雯提出動議,要求交趾政權立刻收回草案,按程序正式諮詢公眾,但被否決,十二名論壇成員在會議中途離職,並呼籲百姓於七月初一參加上衙門行動。
林鼠強調他們有負百姓期望,重申遞補機制有助堵塞選舉漏洞,草案委員會主席譚祖則對他們退出委員會感到遺憾,「令人認為不負責任」。

「報告!南蠻藝術家艾某獲准保釋候審!」
「那用臀部思考的林鼠重申遞補機制有助堵塞選舉漏洞!」
「南蠻藝術家艾某積極支持維權運動,而維權運動威脅執政黨的權力,故此被當局拘留八十多日,而當局認為可以起訴艾某,故此順應社會壓力,強調以『認罪態度好、患有慢性疾病』為理由發出保釋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堅持起訴艾某,又嚴密監控百姓的傳信內容,並非尊重公民權利,而交趾政權效法南蠻當局,企圖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不尊重儒家思想!我們應於八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2853 - 信任度十一年最低

盧植門生發現受訪百姓對南蠻當局的信任度跌至三成一,下跌一成三,是十一年最低,而對交趾政權的信任度跌至三成四,是七年來最低,不信任度則上升七分至三成一,其中以三十歲以下青年不信任度最高,達四成半。
盧植門生成某認為近期事件使百姓對交趾政權失去信心,「假如交趾政權不再正視民意,相信信任度只會愈來愈低」。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再度發表聲明,指出交趾政權提出的論壇選舉遞補機制,有違交趾政權鼓勵百姓登記為選民及投票的立場,又指出當局未能提供理性及合邏輯的理由,解釋新機制下如何保障百姓的投票權不會被剝奪。

「欷!交趾百姓對南蠻當局信任度跌至十一年最低了!」
「交趾政權不知好歹,百姓的投票權極有可能會被剝奪。」
「自由、民主,南蠻當局加強限制百姓的活動,拘留藝術家艾某便是一例,而交趾政權提交論壇選舉修訂建議,企圖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百姓對南蠻當局的信任度跌至十一年最低、對交趾政權跌至七年最低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論壇選舉修訂建議的遞補機制範圍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本屆有十二個界別、十四名候選人自動當選,故此交趾儒學學者公會識破計謀,交趾政權不應剝奪百姓的投票權利!我們應於九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

2852 - 修例確保制度一致

工聯會的黃康就論壇補選修訂建議提出問題,認為建議可防止論壇成員辭職,但質疑「有無考慮會殺錯良民?死亡出缺是很自然」。
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劉平質疑議案荒謬,會使論壇成員重病都不敢辭職,「擔心議席給了對家」,公民黨的吳雯則要求即時擱置草案,重新諮詢公眾。
林鼠強調修例符合《基本法》規定,為確保制度一致,論壇成員因死亡或重病請辭,亦無豁免,若議席無替補人選,才會舉行補選,又強調沒有準備改變條例建議,但會考慮論壇成員的意見。

律政司就譚簡涉嫌選舉舞弊案提出上訴,要求公堂就一些重要原則作更明確表述。
被告譚簡決定與李景父子合作,計劃提出上訴作為「反擊」。

「想不到林鼠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交趾政權不欲看見交趾出現『公投』,企圖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但工聯會的黃康質疑安排會影響論壇成員自然死亡而導致出缺的選舉安排,如馬力於建安十一年八月初八病逝,於同年十二月初二舉行補選,認為馬力病逝不應與五名論壇成員辭職再參選相提並論,林鼠強調修例符合《基本法》規定,又強調要確保制度一致,論壇成員因死亡或重病請辭,亦無豁免,堅拒擱置建議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論壇選舉修訂建議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新增鄉紳界別議席,並不適用於二十八個現有功能界別,而本屆有十二個界別在無競爭對手下,十四名候選人自動當選,悉數是建制派的論壇成員,故此劉平識破計謀,修訂建議是荒謬,論壇成員患重病仍『擔心議席給了對家』。我們應於十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