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

1656 - 宜盡快解決發牌案

裁判官夏某指出民間傳播機構案件除了牽涉《傳信條例》的發牌制度是否違憲,亦涉及交趾政權的發牌制度,影響重大,關乎公眾利益,宜盡快解決案件,故此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將民間傳播機構的上訴案件交由上訴庭處理。

復興漢室的成員與「復興漢室動力」聯合舉辦招待會,列出去年兩場選舉的七大問題,包括票站調查、選舉暴力等行為,劉平質疑前董卓屬下文官利用票站調查為選舉策略,他們建議除了本地高等院校外,所有團體及人士均不得做票站調查。

「興漢,《傳信條例》發牌案件交由上訴庭審理了。」
「小弟有理由相信前董卓屬下文官利用選舉調查做選戰。」
「是的,交趾政權涉嫌以過時的法度檢控民間傳播機構,而《傳信條例》的發牌制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宜盡快解決發牌案件,裁判官夏某批准將上訴案直接件交由上訴庭處理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常利用禮法漏洞擴大權力,鄉紳選舉和論壇補選就是一例,但劉平識破計謀,禮法制度不容執法權力無限擴大,要確保公平及公正執行。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