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3450 - 引起讀者不便致歉

被梁仇發信的傳播機構發表道歉聲明,澄清練某的文章只是基於政協委員劉某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仇已經涉及黑道,亦已提醒讀者該說法未必正確,「本機構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又指出啟事是向可能誤解的讀者道歉,而非向梁仇道歉,並對其做法感到震驚。
梁仇發表公告,強調該文章指他涉黑社會,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但接受該傳播機構啟事致歉的段落。
盧植門生陳俊質疑文章不涉及私生活,梁仇興訟空間不大,有許多渠道澄清,「若果州牧下下發信,我們公眾如何可以再監察施政,監察行政是否失當?」同伴張某則質疑很難控告評論文章誹謗,因作者可向判官證明相信自己的論點。
作者練某指出自己是因政協委員劉某的言論作出評論,大前提是要再求證劉某的說法真偽,因此他不會收回文章,亦不感到受梁仇威嚇。

社會運動人士古某因多次展示塗污的國旗、區旗及焚燒國旗,判官覃某指出「這是不顧後果的鹵莽行為,不管目的如何高尚,但危及安全,應判處阻嚇性刑罰」,裁定被告四項侮辱國旗區旗罪成立,判囚九個月。

「愚以為梁仇發信是發官威。」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政協委員劉某指控梁仇參選時曾承諾推薦他為政協常委及議事廳成員,有提供利益之虞,廉政公署已按舉報立案調查案件,而前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練某於評論文章提及『涉黑』,引起梁仇誤會,梁仇去信發布文章的傳播機構要求收回評論文章,機構發表道歉聲明,指出文章只是基於政協委員劉某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仇已經涉及黑道,而交趾奉行儒家思想,百姓享有言論及新聞自由,聲明指出『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梁仇接受道歉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梁仇無須向百姓問責,但盧植門生陳俊和張某識破計謀,梁仇發信要求收回文章是發官威,而誹謗涉及主觀感受,與侮辱國旗區旗罪不同,梁仇控告誹謗不符合公眾利益!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