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3868 - 十八盧植門生提案

十八名盧植門生提出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建議引入兩輪提名程序,先設「公民推薦」法定程序,取得百分之二至三選民聯署即可參選,再經提名委員會投票,得到八分之一支持票即可「出閘」,成為正式州牧候選人。
盧植門生方某強調方案是在《基本法》框架下尋求最大改革空間,而候選人要獲逾半選民支持才可當選,相信百姓不會選出「與當局對抗」的州牧,張某則強調若要得過半提委支持,可操控提名程序,「完全違反任何民主原則」。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某認為上述方案較公民提名更尊重提委會提名權。論壇成員葉順認為方案未必違反《基本法》,「至少不是叫做公民提名」,但認為應要有一半提委會成員支持才可體現提委會「整體提名」。

財政司司長曾英指出交趾稅基比較狹窄,無論是利得稅抑或薪俸稅,都是依靠小部分企業和百姓繳交,但在現時政治環境下,要推行新稅並不容易,要「客觀評估因加得減的可能性,不要以為加稅一定可以增加交趾政權收入」,又強調要按「收回成本」、「用者自付」和「污染者自付」等原則,逐步提高服務收費,否則對沒有使用服務的百姓相當不公平。

阿九大王強調加冠書生的訴求在不違背理念前提下,都可接受,「我們不是鐵板一塊」,但重申在關鍵問題上不能讓步,也就是不能退回兩地服務貿易協議。

「十八名盧植門生提出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了,活該。」
「南蠻當局不欲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否定公民提名原則,但十八名盧植門生提出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建議引入兩輪提名程序,經百分之二至三選民聯署可參選,經八分之一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可成為候選人,盧植門生方某強調方案是在《基本法》框架下尋求最大改革空間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異族百姓可用選票投票給在野黨,表達對執政黨的不滿,但交趾百姓尚未能投票選出州牧,如提名程序不是普及而平等,屆時州牧選舉並非民主選舉,我們只能以佔領市集爭取州牧普選!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