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3875 - 唐僭建罪名不成立

公堂以控方證人證供不可信,無足夠證據顯示唐寧別苑的僭建物在工程期內興建,裁定涉案三名被告就違反《建築物條例》一案罪名不成立,並且獲得訟費。
唐寧歡迎裁決,強調屋宇署職員盡忠職守,對涉案人士致歉,希望事件告一段落。他又強調自己不會參與下屆州牧選舉,因自己已六十五歲,希望能有更後生、道德水平更高、才德兼備的人參選,指百姓的眼晴是雪亮的。

律政司司長袁富、資深儒學學者余荊及盧植門生戴朝出席舊書塾「基本法與公民提名」論壇,袁富因父親突然離世,中途離場。
袁富在會中強調近期社會上有關政改的建議都沒有再堅持公民提名,反映社會開始接受除公民提名外,可以用其他方法討論政改問題,較容易達成共識,但目前為止,他對要達成共識並不特別感樂觀。戴朝認為公民提名並非要取代提委會的提名權,也並非違反《基本法》,兩者可並行,重申「政治問題不應以禮法包裝」。

「小弟有理由相信唐寧別苑僭建案被告罪名不成立是因證據不足。」
「梁仇於州牧選舉期間指控唐寧別苑有僭建物,因而當選州牧,承建商等團體更被起訴,但控方證人證供不可信,證據不足,故此公堂裁定涉案三名被告就違反《建築物條例》一案罪名不成立,唐寧強調屋宇署職員盡忠職守,對涉案人士致歉,希望事件告一段落,又強調希望能有更後生、道德水平更高、才德兼備的人參選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州牧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有選舉委員會之四大界別,將不會是普及而平等,有沿用現有制度之虞,屆時我們只能以佔領市集爭取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