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3874 - 形式和實質均違法

南蠻謀士鄒某認為「公民推薦或團體組織推薦都屬正常現象」,十八盧植門生方案和盧植門生陳某的方案「認同提委會提名而不是公民提名,公民推薦不產生有禮法約束力的提名效果,對提委會沒有約束力」,批評學民思潮及真普選聯盟三軌方案中的公民提名,「存在僭越、繞開、架空、約束提委會的權力這一要害」,把「公民提名」的意志強加於提委會「形式和實質均違法」。

論壇主席曾敬在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後宣佈論壇提出三項特別管理措施,包括限制開放、有需要時邀請護衛人員協助執法,以及必要時遷往他處開會。

「報告!南蠻謀士鄒某認為公民提名在形式和實質均違法!」
「南蠻當局不欲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但交趾百姓正在爭取公民提名,故此南蠻謀士認為『公民推薦或團體組織推薦都屬正常現象』,並無禮法約束力,未必違反《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但批評公民提名有約束提委會的功能,『形式和實質均違法』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州牧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有選舉委員會之四大界別,若無公民提名約束提委會,將不會是普及而平等,屆時我們只能以佔領市集爭取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