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

2478 - 阿扁減刑至二十年

異族公堂以「最寬認定」為基準,只要無法證明機要費是阿扁私人侵佔、貪污,就認定是公務支出,詐領的機要費金額由一億塊錢減至一千四百九十四萬塊錢,二審改判「偽造文書罪」成立,刑期減至二十年,妻子也獲一併減刑。

「工商專業政改動力」將派發通函,宣傳「支持政改起錨、否決方案超錯」,又強調方案是為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及論壇成員「鋪橋搭路」,陳麗質疑建制派可以大手筆幫助交趾政權宣傳政改,將來修橋補路也可用此法,李倬和張亮則認為此舉是向當局及交趾政權擺出效忠姿態。

「終極普選聯盟」將於六月二十舉行集會,呼籲百姓攜帶爛物品諷刺政改方案。
一批年輕人發起六月廿三包圍論壇行動,並於今日舉行「接力矇眼」行動。

「父親,甚麼是『最寬認定』?」
「萬大人,我相信交趾政權會重蹈建安九年方案的覆轍。」
「阿扁在任職大王期間動用國務機要費案,部份款項被用作個人用途,但裁判官認定部份款項具爭議性,不應屬於詐騙款項,已確定的金額大幅減少,故此公堂改判刑罰,由無期徒刑減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工商界涉嫌進行政治捐獻,自行推銷建安十四年方案,宣傳『支持政改起錨、否決方案超錯』,但陳麗等人識破計謀,此舉是向當局效忠,方案通過後仍難以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我們應爭取普選終極方案,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