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

2386 - 傳播機構要員涉貪

廉政公署拘捕某大傳播機構四名高層人員和一名廣告公司董事,包括業務總經理陳某,指控他們涉嫌貪污,利用其關係在某節目中獲得優惠。
該機構指出陳某等人在被捕後已被停職,又指出不會影響其日常運作,而陳某的職務由直屬上司、集團總經理李某暫代。

五名支聯會常委被控「非法集結」罪名,指控他們於十二月廿五在示威時,「欲衝入聯絡辦公室內」,並「作出擾亂秩序、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李倬指出當日打算前往辦公室遞信,此舉是「政治檢控」,響起「南蠻化」的警號。
民間人權陣線譴責交趾護衛人員向南蠻當局「獻媚」,要求護衛人員公開道歉。

「某大傳播機構業務總經理陳某涉嫌貪污被捕了,活該。」
「交趾的社會安寧沒有了?」
「廉政公署是交趾法定執法機關,執行《防止賄賂條例》等法度,而某大傳播機構高層人員陳某等人涉嫌利用其關係在某節目中獲得優惠,從中獲利,罪行嚴重,故此廉政公署將他們拘捕,打擊貪污歪風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護衛人員日益『南蠻化』,五名支聯會常委被控『非法集結』,故此李倬質疑此舉是『政治檢控』,擔心南蠻的貪污風氣會帶入交趾護衛人員,使廉政公署工作量大增,無助確保交趾社會安寧!」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