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

4714 - 王咼非法經營判囚

交趾出版人王某及咼某等四人因在內地銷售「禁刊」,王咼二人「非法經營」等罪名成立,王某監禁五年三個月、罰款二十萬塊錢,咼某監禁兩年三個月、罰款五萬塊錢,另外二人分別被處罰款。

《炎黃春秋》雜誌社副社長胡某為報稅返回蠻都,進入雜誌社,他批評南蠻藝術研究院單方撕毀協議,明目張膽侵佔雜誌社資產,入稟公堂。

「報告!交趾出版人王某及咼某『非法經營』罪名成立,被處監禁!」
「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缺乏出版、結社等自由,而交趾出版人王某及咼某等四人因在內地銷售『禁刊』,王咼二人被裁定『非法經營』等罪名成立,冤枉入獄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在《炎黃春秋》雜誌社安插親信,以致《炎黃春秋》決定停刊,副社長胡某更批評當局單方撕毀協議,明目張膽侵佔雜誌社資產,入稟公堂!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