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4779 - 圍標判頭判處監禁

交趾某大私人屋苑二億六千萬塊錢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中,被告判頭丘某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判處監禁三十五個月。
判官林某指出「交趾政權係鼓勵維修,唔係鼓勵圍標」,交趾政權監管程序不足,「諗住佢地會憑良心辦事」,但最終「咁大塊肥豬肉令人垂涎」。
他又批評丘某要求監禁兩年過份,「唔可以認左錯當你無錯,或者大錯當小錯」。
競爭事務委員會指出在《競爭條例》下,圍標是嚴重反競爭行為,打擊合謀圍標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公眾應保持警惕,舉報懷疑圍標行為。
候任論壇成員林衢等人以業主身份旁聽裁決,形容判決是交趾小業主「痛苦的小勝利」,是反圍標運動重要一步。

梁仇委託某狀師行向一傳播機構發狀師信,指其九月初八社論就「收受回佣」言論內容失實,社論錯誤、惡毒及惡意地指控梁仇貪污,重申該款項是「離職協議」,社論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仇行使競逐連任州牧的權利。
交趾探子協會對此表示震驚及遺憾,批評此舉刻意針對傳播機構,欲引發寒蟬效應,窒礙言論自由,要求梁仇撤回狀師信。

梁仇與工聯會會面,承諾現屆任期解決強積金對沖的問題,林琤則指出希望在餘下九個月任期做出政策方向,但要落實執行,「一定牽涉法例的修訂,恐怕是下一屆交趾政權的事」。

「萬強,圍標判頭因提供利益,判處監禁三十五個月了。」
「興漢,梁仇發出狀師信攻擊傳播機構!」
「維修工程圍標涉及龐大資金,其中一屋苑圍標金額達二億六千萬塊錢,嚴重損害小業主的利益,故此圍標判頭賄賂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三十五個月,判官林某指出『交趾政權係鼓勵維修,唔係鼓勵圍標』,嚴打圍標是必然的事。可恨梁仇涉嫌貪污,在出售舊公司股份涉嫌收受五千萬塊錢回佣,以致梁仇發出狀師信,企圖威脅傳播機構,以示準備競逐連任。下屆州牧選舉將於三月廿六舉行,州牧仍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下屆州牧勢必重蹈梁仇等人的覆轍。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