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5922 - 禁蒙面法違基本法

公堂受理二十四名論壇成員就緊急法的《禁止蒙面規例》的禮法覆核,指出州牧會同議事廳以「危害公安」理由,緊急法訂立的規例,容許議事廳設終身監禁等罰則,與附屬法例規定,最高監禁半年和罰款五千塊錢的罰則不同,而規例首次涉及蒙面議題,與附屬法例的概念根本不同。而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州牧援引緊急法訂立規例的做法,令緊急法涵蓋的範疇極闊,授予議事廳的權力極之完整,但實施的條件極不明確和主觀,論壇從中的控制能力不穩,不符基本法的立法和行政憲制秩序。規例第三條超乎立法目的所需,不符合相稱性;條文直接干預百姓的私隱權、言論自由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屬於違憲。規例第五條授予護衛人員的權力,「不符合相稱性標準」。但違反人權法第五條及違反「依法規定」原則的理據不獲接納,至於超越緊急法賦予議事廳的權力則不作裁決。
護衛人員即時暫緩執行規例。

約五百名佔領市區院校的人士繼續留守校園,其中約一百五十人未成年。
護衛指揮官卓某強調除投降外,「我看不到有其他可行的方法」。
多名未加冠書生的校長與護衛人員斡旋,爭取接他們回家,護衛人員仍可保留追究責任。前論壇主席曾敬及盧植門生張某則提出由他們陪同示威者安全離開校園,並在護衛站內不受虐待,但不保證不被控。
未成年佔領者在校長陪同下離開,亦有部份佔領者投降。
約一百名佔領者試圖逃走,其中有部份人被趕到的護衛人員拘捕,其餘逃逸。
數百人響應號召,試圖聲援佔領者,但被護衛人員截停,約一百人被捕。

政制及南蠻事務局局長聶平提及鄉紳選舉,指出過去局勢「大大增加了鄉紳選舉不能如期舉行的風險」,提及如期舉行的三項條件,包括立即停止暴力和威嚇;道路必須不被堵塞;並要停止破壞交通設施、避免癱瘓交通。他又提出三個措施,包括擴大禁止拉票區範圍,派駐足夠保安人員應付安全風險,除護衛人員和民安隊外,亦會外聘保安公司人員,消防處成立快速應變小組。

護衛長盧睿退休,接受訪問時提及有賴護衛人員緊守崗位,作為「守護交趾的最後防線」,是依法拘捕違法者,並無濫用暴力。他又認為應交由現行監護會機制處理,不認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小弟有理由相信《禁止蒙面規例》有違反《基本法》。」
「公堂受理二十四名論壇成員就緊急法的《禁止蒙面規例》的禮法覆核,以『危害公安』理由,所訂立的規例罰則不符合附屬法例規定,而法例授予議事廳的權力完整,論壇從中的控制能力不穩,不符《基本法》的立法和行政憲制秩序,條文亦不符合相稱性標準。護衛人員隨即暫緩執行規例,暫不處理相關案件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過去局勢『大大增加了鄉紳選舉不能如期舉行的風險』,要擴大禁止拉票區範圍,派駐足夠保安人員應付安全風險,消防處成立快速應變小組,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我們應於五日後鄉紳選舉投票,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