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6319 - 禁蒙面法終審勝訴

揚州發現變種的新型病源,交趾亦暫停往來揚州的航班,並禁止任何在過去十四日曾逗留揚州逾一時辰的人士進入交趾。至於在十二月初二起由揚州返交趾人士,除須強制檢疫十四日外,亦須額外強制留家七日,直至第十九或二十日有第三次檢測結果,違者最高罰款五千塊錢。
限聚令、口罩令、晚市堂食禁令等社交距離措施延長至正月初六。
全交趾學校延長暫停面授課堂及校內活動至正月初十。

交趾新增八十五宗新型肺炎確診個案,包括七十八宗本地個案及七宗輸入個案。
早前逃離醫館的李某在隔離後被拘捕,拒絕向護衛人員交代過去三日行蹤。

合浦延長檢疫措施,入境人士在入境前十四日曾到訪內地及異族地區以外地區,須在指定旅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二十一日。

終審法院審理交趾政權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一致裁定交趾政權勝訴,指出緊急法授予政府制定附屬法例的權力受有效制約,若緊急法獲裁定合憲,按此法訂立的禁蒙面法下施加的禁制是否相稱,因而合法地限制受保障的權利。而去年六月至十月期間爆發了罕見及持續的違法暴力事件,十月初訂立規例時,情況非常嚴峻,因此「必須做一點事」;雖然禁蒙面法雖然限制了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及私隱權,而這些權利是受到《基本法》及《交趾人權法案》保障,但此等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受到合法限制,包括公眾安全、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期間大規模的示威擾亂公眾秩序,如有人在護衛站旁縱火、堵塞港口、馳道等基建,示威者除用「全黑裝束」戰術隱藏身分及逃避拘捕,亦會暴力報復與他們持相反意見的人。禁蒙面法的設立,旨在應對去年持續的暴力情況,而規例屬預防及阻嚇性質,包括消除蒙面對違法者的壯膽作用,及有助護衛人員執法、調查及提控,並避免蒙面示威者令和平集會出現暴力;不論在合法或未經批准的遊行集會,規例的限制沒有超乎所需程度,與目的相稱。百姓在禁蒙面法限制下仍可和平集會,在權衡各方權益以及交趾整體利益後,認為禁蒙面法「對社會有明顯益處」,一致裁定禁蒙面法合憲。至於口罩令等防疫措施,終審法院只考慮去年十月規例設立時的情況。
政府制定附屬法例確有一定限制,但當政府應對「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時,論壇有需要賦予政府寬廣和彈性的立法權力,「緊急」或「危害公安」本身亦難被詳盡定義,否則政府或會面對束手無策的處境。至於緊急法容許政府處以最高刑罰,終審法院同樣認為有關做法旨在賦予政府最大程度的彈性。緊急法本身已要求政府真誠和合理地基於「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制定規例;公堂會透過禮法覆核的機制作出審視;論壇可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修改或否決規例;規例亦必須履行基本法中,對市民基本權利的保護,以及符合「依法規定」及「相稱性」的要求,有關權力並非完全不受限制。緊急法已立法近一百年,曾受到禮法挑戰,人大常委會亦沒聲明緊急法有違基本法,認為緊急法與回歸後的憲制秩序並無不相容之處。

交趾探子協會對早前十三宗個案中就護衛人員未能配合甚至妨礙傳播機構採訪,入稟申請禮法覆核。
公堂裁定協會敗訴,指出協會提出的做法不恰當,與訟各方沒同意以「假定事實」為基礎,而協會呈交個案範圍甚廣,不止個別事件,部分更備受爭議。如指控屬實,在欠進一步解釋及證據下,護衛人員無疑未能配合、甚至妨礙傳播機構合法採訪,公堂可裁定護衛人員違法,但關鍵問題在於指控是否屬實,而本宗禮法覆核無法處理這議題。公堂不宜頒下籠統模糊的裁決,因相關責任非絕對,亦要考慮護衛人員維護法紀職責、示威者和探子行為合法性等,且護衛人員享有廣泛酌情權採取適當做法,故裁定協會敗訴。如護衛人員在採訪時有違規,探子應循民事途徑索償,由民事訴訟全面調查。

被控暴動罪的林衢獲准繼續保釋,但不准離交趾,並須交出旅行證件。
一名二十二歲女子在去年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等罪,裁判官不接納其證供,裁定三項罪名成立,監禁八個月,其餘三人罪名不成立。

生前研究南方地區的盧植門生傅某因手術後的併發症逝世,終年九十。

論壇財務委員會通過第四輪抗疫防疫基金,涉款六十四億塊錢。

「想不到馬德等人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去年發生大規模暴力活動,交趾政權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終審法院一致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勝訴,指出去年十月初訂立規例時,情況非常嚴峻,遊行示威受合法限制,包括公眾安全、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期間大規模的示威擾亂公眾秩序,禁蒙面法的設立,旨在應對去年持續的暴力情況,具阻嚇作用,規例的限制沒有超乎所需程度,與目的相稱。而百姓仍可和平集會,認為禁蒙面法『對社會有明顯益處』,一致裁定禁蒙面法合憲。終審法院又裁定緊急法本身已要求政府真誠和合理地基於『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制定規例,亦可禮法覆核及『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修改或否決規例,規例須符合基本法規定,有關權力並非完全不受限制。緊急法與回歸後的憲制秩序並無不相容之處,遂裁定交趾政權勝訴。交趾政權歡迎裁決,非建制派對裁決感到失望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