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6日星期日

956 - 人大負有重大責任

黃蛟與南蠻勇士盛某會面,重申「人大及人大常委對於落實基本法負有重大責任,而基本法規定它們的權力與這責任是相適應的」,黃蛟同意南蠻人大的釋法都是以交趾利益作出發點,不會隨便介入。
盧植門生宋業認為這是「一國先行,兩制從屬」,南蠻當局的介入愈來愈深。

程普認為「六四」奪權事件是南蠻「有趣歷史」的一部份,與二十年前秣陵市場發生過抗議人頭稅的暴亂和衝突相類似,「沒有任何一國的歷史是完美無瑕的」,又認為競技大會之後十年中會出現變化。

「南蠻勇士盛某心裡有鬼,重申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對落實基本法負有重大責任。」
「是的,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在南蠻人大常委會,盛某提出『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對落實基本法負有重大責任』是必然的事,但基本法同時承諾一國兩制,南蠻當局不會隨意介入交趾發展,可恨南蠻人大常委會三度釋法,為『一國兩制』製造裂縫,故此盧植門生宋業和孫權軍的程普識破計謀,指出南蠻仍然是專政政權,『一國先行,兩制從屬』,以致不時發生衝突!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