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6日星期日

1073 - 截取通訊條例通過

論壇繼續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進行表決,余荊等人表現激動,前董卓屬下文官劉某則批評反對派「關注壞人權利」,「在論壇甚麼都可以玩,香港治安不能玩」,否則是「罪大惡極」。
吳雯提出的「日落條款」以三十二比十八遭到否決,其餘二百多項修訂皆被否決,最終在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集體離場後以三十二張贊成票通過,翌日刊憲。
他們批評這是「惡法」,沒有保障百姓的人身自由,是行政霸道的做法,但李明承諾會於建安十三年進行全面檢討。
長毛因論壇主席范某否決部份修訂的提案,涉嫌違反議事規則而提出禮法覆核,又批評吳雯和涂某的技術性修訂也被否決,質疑論壇成員無事可做。

「三十二位論壇成員真不像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獲通過了!」
「是的,交趾政權草率提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論壇成員吳雯和涂某提出『日落條款』等修訂是必然的事,可恨前董卓屬下文官劉某等人歪曲事實,修訂案一併否決,容忍執法部門利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誤打好人,罪大惡極,故此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識破計謀,批評條例是『惡法』,離場抗議,長毛更提出禮法覆核,挑戰論壇主席范某涉嫌濫用議事規則的判決!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