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1183 - 校本條例覆核敗訴

交趾公堂裁定祭祀人員就《校本條例》提出的禮法覆核敗訴,判決書提及《校本條例》是在「原有制度」中循序漸進地發展出來,交趾政權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而第一百四十一條的原意並非給予特權,又指出只要政策合法,交趾政權仍有最終話事權,故此裁定覆核敗訴。
李文認為覆核是「沒有必要的」,法團校董會的成立只是要求家長有權參加校政,著辦學團體「不要將資源放在禮法訴訟,而是放在教育上」,但陳震等人不滿判決,夏某等人更指出「正義會在我們這邊」。

交趾政權決定在策發會暫時擱置論壇「兩院制」的討論,但林鼠提出「就是為何不能夠一人三十一票都算是普選呢」,李倬歡迎擱置兩院制,但質疑交趾政權無意落實真正普選。
黃才批評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和公民黨參選是「自相矛盾、自毀城牆」,長毛和陳功都指出即使梁秀有九十八個提名,他們也不會提名。

資深儒學學者清洪因證據不足,獲撤銷普通襲擊罪的起訴。

「那用臀部思考的李文認為禮法覆核是沒有必要的!」
「《校本條例》在辦學團體的反對下,仍獲親政權人士佔優的論壇通過,而條例對辦學影響深遠,提出禮法覆核是必然的事。可恨李文提出覆核是『沒有必要的』,以嘲諷祭祀人士提出禮法覆核敗訴,但辦學團體代表夏某等人識破計謀,交趾政權要奪取教育的最終話事權,擔心《校本條例》自相矛盾、自毀城牆,申訴並非沒有理據,李文的批評與林鼠宣佈暫時擱置的『兩院制』建議一樣不智!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