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

1786 - 無自由的大競技會

交趾騎術公司定出二十五項規則,包括不得攜帶內容帶歧視、政治含意、政治、商業、宗教、種族等宣傳的橫額、裝飾、旗幟等,又指出職員會以常識判斷。
「交趾人權監察」的羅某批評此舉違反天下人權標準,質疑如何在儒家思想之區內,禁制佩戴口號裝飾等不妨礙他人的和平政見表達,涂慎則質疑以往主辦地區無規定有關規則,唯獨交趾和蠻都的場館內沒有言論、穿著和表達自由,「把大競技會矮化為『無自由的大競技會』」。

「涂慎那廝批評騎術公司制定二十五項規則會變成『無自由的大競技會』!」
「士年,交趾是南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而這屆大競技會由蠻都主辦,交趾騎術公司不欲騎術場館的自由度與蠻都不一致,定出二十五項規則,避免使南蠻當局因觀眾看到政治議題而尷尬是必然的事。可恨大競技會的精神是自由、博愛,以公平競賽代替戰爭,但涂慎等人識破計謀,禁止攜帶宣傳品本身是政治表態,當局仍然拘禁異見人士陳某、師某等人,未曾兌現申辦時的承諾,並以戰爭的方式愚弄天下百姓,將大競技會矮化為『無自由的大競技會』!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