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4日星期日

1843 - 長毛非法集結成立

長毛等人被控私自闖入孫慶寓所範圍,長毛承認自己是始作俑者,裁判官指出普通法對私人住宅的保障,凌駕於公民行使集會的權利,他們混淆了上述兩種權利,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押後判刑。

「我不明白長毛為何擅闖民居!」
「長毛不滿公屋租金問題,而他擅長公民抗命,故此長毛等人不惜違反法度,擅自闖入孫慶的寓所,裁判官裁定長毛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是必然的事。可恨敢於向交趾政權抗爭的人愈來愈少,論壇又以建制派佔大多數,絕大部份由交趾政權提出的法案都能輕易通過,絕非交趾百姓的福氣!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