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2733 - 行為藝術不會得逞

南蠻維權狀師劉某於邊境地區準備參加「茉莉花革命」集會時遇襲受傷,劉某要求護衛人員以「故意傷害罪」和「搶劫罪」立案偵查,「如果你們能秉持良心破案,我會感激你們的」,但認為現時司法公正難以實現。

南蠻當局發表公告,提及「一小部分人喊喊口號或是扔扔茉莉花,不會減慢社會向前的氣勢」,又強調當局仍為大多數民眾所支持,「現實是,在南蠻一些極端思想和行為會一直存在,就像每旬一些人都會通過『行為藝術』引起關注,但他們想藉此推進革命的想法不會得逞,因為公眾反對。南蠻並沒有革命的群體意願……這個國家明白,革命將是破壞性的」。

「父親,甚麼是行為藝術?」
「南蠻當局一直奉行人民民主專政,不欲百姓自發參與社會行動,而近日烏丸出現大量民眾運動,南蠻當局擔心『茉莉花革命』威脅其執政權力,強調當局仍為大多數民眾所支持、以『行為藝術』推動革命不會得逞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和平獎得主劉某等人仍被拘禁,而維權狀師劉某因準備參加集會而遇襲受傷,也認為現時司法公正難以實現。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