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2765 - 反對派劉判囚十年

南蠻反對派領袖劉某因創辦「南蠻民主黨」及簽署《建安十二憲章》,當局指控他較早前曾在中原發表文章,內容「詆毀」南蠻政權,並組織反對派,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囚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四個月。

交趾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出多項修訂案,包括刪減四名主要官員,即曾英、張傳、鄭桂及劉良的一個月薪金,但工聯會等建制派組織認為交趾政權已接受百姓意見,百姓對派錢措施也感受落。
曾英強調若財政預算案被否決,派錢措施將不會生效,但李倬指出此舉是威嚇百姓,「百姓不會如司長般卑賤、那麼短視。」張亮則認為曾英將自己「降格」得如此民粹,已非他昔日所認識的曾英。

山越近南海發生地震,最少七十五人死亡。

「據情報所得,反對派領袖劉某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判囚十年。」
「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而反對派領袖劉某和該黨派威脅執政黨的權力,故此當局指控劉某在中原發表文章、『詆毀』南蠻政權,裁定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囚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四個月。可恨交趾政權效法南蠻當局,以否決財政預算案會使派錢措施不能生效作威嚇,但李倬和張亮識破計謀,交趾奉行完善的禮法制度,而交趾政權欠缺長遠承擔,堅拒推行復建居屋、實施全民退休保障等措施,反而進行一次性派錢措施,無助解決貧富懸殊等社會問題,與南蠻當局堅拒開放政制發展一樣。」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