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

3314 - 前勇士王囚十五年

南蠻前勇士王某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一審判決所有罪名成立,因「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判處徇私枉法罪判監七年,叛逃罪兩年,濫用職權罪兩年,受賄罪九年,數罪並罰共判監禁十五年。
王某接受裁決,不會上訴,強調「我謹就我所觸犯的法度和所犯的罪,向公堂做出真誠的悔罪表示,我會用餘生來回報和彌補對組織和關心我的人所造成的傷痛。此時,我只能真誠的說聲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

州牧梁仇赴一鄉鎮與地區人士會面,包括鄉紳主席梁福等人。
退休官員王源認為高官落區不一定大鑼大鼓,但事後通常會經新聞處發放新聞稿,而梁仇是州牧,代表交趾政權聽取地區人士意見,「別人都只因你是州牧才請你去,不存在私人訪問的空間」。

社民連長毛等六名被告承認於去年七月初一上衙門行動後非法集結。

「南蠻司法制度令人焦慮,政治審判仍會持續一段長時間。」
「南蠻前勇士王某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一審判決所有罪名成立,但他曾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證據,協助當局檢控前勇士薄某的妻子故意殺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數罪並罰共判監十五年,王某感謝黨和國家,向公堂悔罪,表明不會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狀師高某等人仍被拘禁,而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恐怕南蠻當局的政治審判會延至交趾!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