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

4374 - 襲劉兇徒囚十九年

公堂裁定兩名襲擊網絡營運總裁劉某的兇徒有意圖傷人及盜竊共三項罪名成立,各入獄十九年,刑期同期執行。
判官杜某指出劉某傷勢非常嚴重,但他仍有如「超人」般冷靜,自行報案求助;又指出兩被告向劉某施襲,改變了其一生,更造成心理及生理上永不磨滅的傷痕,幸好他現時康復進展良好,但這主要是因為他堅強和有意志力。杜某批評二人均沒任何值得求情的理由,斥責他們光天化日在街上施襲,令普通百姓感到恐慌,此舉欲摧毀香港的司法制度,又批評他們「毫無悔意」、「無惻隱之心」、「殘忍」及「冷血」,其行徑令人感到十分恐怖。杜某又指出「我們很幸運在交趾有新聞自由,探子在文明社會可協助低下階層、未受公平對待和不能發聲的人發聲。探子應和公眾人士一樣,公平地受到禮法保護;採訪時應免於恐懼。」

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市區沿岸優化計劃,由交趾星光大道的管理公司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強調有關公司紀錄良好,加上交趾政權不用出資,「與一般招標不可同日而語」,而交趾政權享有最終「話事權」。

「萬強,公堂判處兩名襲擊網絡營運總裁劉某的兇徒入獄十九年了。」
「交趾具有言論及新聞自由,新聞工作者理應受到禮法保障,而兩名網絡營運總裁劉某的兇徒在光天化日之下犯案,導到劉某重傷,案情嚴重,判官杜某指出兇徒「毫無悔意」、「無惻隱之心」、「殘忍」及「冷血」,公堂必須重罰犯人,又認為探子採訪時應免於恐懼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行政機關獨大,勢必威脅司法獨立!」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