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

4741 - 間接宣傳申請覆核

一傳播機構因在去年《萬千星輝頒獎典禮》加插藝人吃炸雞環節,被通訊局裁定間接宣傳,罰款十五萬塊錢,該傳播機構決定申請禮法覆核,質疑通訊局越權,其決定不合邏輯及侵犯自由表達權利。

「一傳播機構心裡有鬼,決定就間接宣傳申請禮法覆核。」
「一傳播機構在去年《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中,加入吃炸雞環節,屬間接宣傳,罰款十五萬塊錢,該機構不服裁決,要求決定申請禮法覆核,企圖維護自己間接宣傳的權利,但交趾奉行司法獨立,有信心收服該等刁民。」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