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8日星期六

4899 - 建議訂立合約工時

標準工時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立法規定僱主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超時工作可獲不少於協議工資率的補水或相應補假作償;成立僱主、僱員及交趾政權的行業性三方小組,擬定工時標準,實施後兩年檢討,並探討所需配套設施,如定期更新工時狀況及執法等。
勞工界不滿建議,批評委員會堅拒制定標準工時,不排除罷工抗議。

「那姓梁的建議為基層僱員訂立合約工時!」
「交趾商界不欲制定標準工時,而梁仇在多項勞工政策走數,包括標準工時立法,標準工時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立法規定僱主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超時工作可獲不少於協議工資率的補水或相應補假作償,堅拒正面回應百姓要求制定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等訴求。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交趾政權堅拒撤銷人大常委會決定、制定標準工時、推動全民退休保障,如林琤、曾英等人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