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4922 - 李不會提名參選人

富商李某指出自己在今年州牧選舉不會提名任何一名參選人,但「一定會去投票」,因提名會「得罪人」,「投給誰無人知,我亦不會公開」。他又認為目前交趾過於政治化,不認同林琤是「梁二世」,強調若再製造更多政治化標籤,標籤選委和參選人,「對交趾有何好處?」

論壇參選人胡某與長毛在街頭論壇辯論政改,胡某強調不以人大決定為基礎,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沒有提及「公民提名」,故不會提及。長毛則批評胡某界票,重申復興漢室人士提名屬建制的曾英不符政治倫理。

「那姓李的指出自己不會提名任何一名參選人,但一定會投票!」
「父親,甚麼是倫理?」
「聯絡辦公室企圖封殺林琤以外的參選人,民望最高的曾英也不能幸免,而富商李某在商界選委具有影響力,他不欲得罪南蠻當局,決定不提名參選人,但『一定會去投票』,不認同林琤是『梁二世』,以免透露投票意向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州牧選舉便是一例,曾英在交趾州牧選舉參選人中民望最高,而本屆州牧選舉並非民主選舉,不存在『公民提名』,長毛指提名曾英不符政治倫理並無理據。如林琤等人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