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

4923 - 曾耀還押等候判刑

曾耀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還押等候判刑。
前官員黃蛟等人撰寫求情信,指出曾耀曾為交趾作出貢獻,請求判處緩刑,但判官指出不大可能判緩刑,只是刑期長短。
律政司就未能裁決之州牧收受利益控罪提出重審,強調是因控罪性質嚴重,為公平起見,認為有需要重審。
晚上,曾耀因身體不適,經獄醫許可,在醫館羈留病房留醫。

「曾耀心裡有鬼,被判官明言不大可能緩刑。」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曾耀還押等候判刑是理所當然。」
「曾耀在雄濤發牌一事行為失當,被陪審團八比一裁定罪名成立,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般須處監禁,判官指出不大可能判緩刑,只是刑期長短,曾耀即時還押等候判刑,即將面臨即時監禁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州牧選舉便是一例,如林琤等人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