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6109 - 堅決維護國安穩定

南蠻人大會議聽取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兩份報告皆指「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最高法院院長周某指出要依法嚴懲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等犯罪,始終保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高壓態勢;「要嚴懲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犯罪」。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某則指出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嚴懲分裂國家、間諜等犯罪;支持邊境等地檢察機關健全反恐維穩常態機制,堅決懲治氣功組織等邪教組織犯罪。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發表聲明,提出四點憂慮,包括交趾區國安法內容涉及《基本法》二十三條涵蓋範圍,部分內容可能與二十三條重疊,認為人大常委無權以《基本法》十八條將交趾區國安法納入附件三。草案未有保證交趾區國安法將需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未保證做公眾諮詢;草案建議在交趾設立國家安全的機關,但未有提及機構是否以交趾法度行事,會否符合《基本法》二十二條。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度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會令人產生司法機關將被指示如何判決的觀感。

保安局局長李越及六個紀律部隊首長發表聲明,表態支持交趾區國安法,將帶領各紀律部隊履行應有職責,竭力維護國家安全。
聯絡辦公室強烈譴責前日「違法暴力行為」,做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徑充分暴露「暴徒」「與外部勢力合唱、製造恐怖、煽動交獨」,再次證明全國人大決定制定法度維護交趾國家安全,「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護衛人員就前日遊行拘捕共一百九十三人,涉嫌暴動、非法集結等。

約二百名外國政要呼籲孫權軍在七國峰會對交趾區國安法提出議程。

終審法院首席判官馬德回應判官郭某在導遊襲擊案件的判辭,指出判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亦不可予人感覺他們偏頗,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訴諸公堂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發表意見,否則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郭某亦同意其所言,因此首席區域法院判官在得到馬德同意後,決定郭某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補習導師蕭某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監禁十四個月,教師張某監禁八個月,吳某監禁五個月、緩刑兩年。判官水某指出蕭某「被名聲沖昏頭腦」、「拖朋友落水」,根本上削弱考試的公平,損害考評局及文憑試聲譽。
補習導師蔡某申請訟費被拒,指她行為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在下相信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兩會重要議題。」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部分,交獨活動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南蠻人大提出建立健全交趾特區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皆『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最高法院院長周某指出要依法嚴懲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等犯罪,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某則指出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嚴懲分裂國家、間諜等犯罪,支持檢察機關健全反恐維穩常態機制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發表聲明,提出四點憂慮,與保安局局長李越及六個紀律部隊首長發表聲明,表態支持交趾區國安法相異。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