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866 - 縱火老翁罪名成立

盧植門生鍾輝發現曾耀的民望回升至六十七點五分,上升三點三分,顯示政改爭拗的負累已經逐漸消除,黃蛟、李明和曾英等人的評分也大幅上升。

陪審團一致裁定於前年年初五在市區馳道縱火的老翁嚴某縱火罪名成立,嚴某大喊「案發無出街,無縱火,無罪釋放我」,裁判官湯某指出案件並不容易處理,然而陪審員極大耐性,加倍犒勞,又指出被告嚴某在公堂內的不當行為已構成藐視公堂,於本月廿五判刑。

「萬強,於市區馳道縱火的老翁嚴某罪名成立了。」
「交趾奉行儒家思想,具有完善的禮法制度,不受政治因素影響,老翁嚴某於前年年初五在市區馳道縱火,雖然嚴某極力否認,但嚴某在場肇事的證據充足,被裁定罪名成立是必然的事。我們應維護禮法制度,並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