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星期四

867 - 十一農民當庭釋放

公堂因缺乏足夠證據,撤銷十一名示威農民的控罪,當庭釋放,另外三名農民則被控「未經批准集會」,但獲准保釋,排期三月受審。
李景表示被告梁某身為農民領袖,願意陪伴同鄉面對審訊,陳震則指出一方面釋放十一人,另一方面起訴三人,做法瘋狂及滑稽,應該道歉。

南蠻勇士曾某對於政改方案被否決,「這應該講比較遺憾」,南蠻當局會繼續聽取各階層意見及建議,依照《基本法》推動復興漢室。

「興漢,十一名示威農民當庭釋放了。」
「是的,十一名示威農民雖在境內未經批准集會,但證據不足以起訴,交趾奉行儒家思想,他們獲撤銷控罪、當庭釋放是必然的事。三名示威農民被控『未經批准集會』,希望可根據《基本法》的原則公正審理。我們應維護禮法制度,並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