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

881 - 不足以令王鋒定罪

交趾政權以證據「對某人有很大的懷疑」,但沒有證據顯示申請旅費是意圖詐騙,不足以令王鋒定罪,決定不起訴原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鋒。
湯駒對此案的決定表示理解,但余荊認為決定有危險性。

裁判官湯某以案情嚴重,老翁嚴某有預謀縱火,至今仍然憎恨社會為由,判處無期徒刑,又讚揚馳道職員及護衛人員迅速處理事件,對於在事發現場的百姓並無出現失控情況,感到十分感動,希望社會不要忽視獨居老人,適當調配資源改善他們的生活。

「王鋒的控罪沒有了?」
「交趾奉行儒家思想,以禮治國,若證明違反法度,須提出足夠證據,如裁判官湯某判處縱火老翁嚴某無期徒刑一樣,王鋒申請旅費一案雖然有很大懷疑,但證據不足以證明王鋒不誠實,故此不足以令王鋒定罪,交趾政權不檢控王鋒是必然的事。我們應維護禮法制度,並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