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

992 - 必須自選自聖祭司

南蠻勇士劉某強調「必須也只能按照自選自聖的方式選聖祭司」,指出「傳教不能等,這是上帝的命令,南蠻必須進行自選自聖」,又認為若獲任命的祭司反對南蠻的社會制度,南蠻祭司沒有前途。

南蠻異見份子楊某因「書寫了很多反對、批評南蠻黨派及當局的文章」,並「組織南蠻復興漢室份子,接收兩筆外來勢力的資金」,被判囚十二年。

「那用臀部思考的南蠻勇士劉某認為必須自選自聖祭司!」
「南蠻當局要防範任何顛覆政權的漏洞,包括宗教事務,而祭司與張魯關係密切,勇士劉某堅持自選自聖祭司是必然的事。」
「報告!南蠻異見份子楊某被判刑十二年了!」
「南蠻當局不容許異見份子在境內發表意見,要嚴懲他們以收阻嚇之用,有如勇士劉某堅持必須自選自聖祭司一樣,不容許百姓推行復興漢室!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