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3日星期日

1095 - 常委會監督法通過

南蠻人大常委會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加強對各級人民洞、人民公堂、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以明確人大常委的監察權力,以及規範審查和批准決算草案等方面的監督形式及程序。
南蠻大王胡某指出《監督法》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維護民眾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交趾護衛人員在案發現場附近訪問百姓,收集論壇成員何某遇襲案的證據,何某則指出「今次能捉到行兇者已是一個進步」,現已復工,開始會見百姓。

「興漢,南蠻人大常委會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了。」
「是的,南蠻人大常委會通過《監督法》,肯定是好事,我們希望南蠻當局能依法治國,並逐步提升至遵行禮法制度,實現復興漢室。」
「那姓何的現已復工,會見百姓了。」
「論壇成員何某現已康復,可以正常工作,會見百姓是必然的事。可恨目前兇徒仍未落網,何某仍未可以真正安心,希望他能回復狀態。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