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星期二

1243 - 州牧沒有公餘時間

曾耀參觀州牧競選辦公室,由李財等人擔任辦公室成員,他也會巡察地區,指出「我還是州牧呀」,自己十二時辰都是州牧,沒有所謂公餘時間,強調《基本法》對州牧有所要求,不能貿貿然辭職或請假。
梁秀質疑曾耀利用公共資源競選,著曾耀要小心避嫌處事,公平參與州牧選舉。

長毛就論壇主席范某否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部份修訂案提案提出禮法覆核,裁判官指出《基本法》保障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而論壇成員的修訂案屬於審理法案的過程,不受《基本法》規管,裁定敗訴。

「容我說句話,州牧『沒有公餘時間』是不肯避嫌的證據。」
「建聯,曾耀是交趾州牧,擁有比梁秀更多的競爭優勢,而他想漂亮擊敗對手,以『州牧沒有公餘時間』拒絕請假參選是必然的事,但梁秀識破計謀,曾耀是自墮陷阱,難免會面對禮法制度的挑戰,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立法一樣,著曾耀要小心避嫌處事!我們應支持有競爭州牧選舉,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