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1366 - 馳道講粗口囚半年

交趾政權提交《馳道合併條例》審議,並修訂《建安十一年市區馳道(修訂)規例》的刑罰,預計於七月十一前通過,在馳道內講粗口、放置危及馳道運作的物體等行為罰款五千塊錢及判囚六個月,攜帶寵物、演奏樂器等行為也統一罰款五千塊錢。
馳道公司的職員質疑難以檢控不排隊、講粗口等行為,陳功批評「那麼我們社民連的長毛、黃才等都死梗啦!我們每次開會都粗口橫飛,一旦他們在地鐵爆粗,便隨時坐監!」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鄭某則質疑「若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審議這些對民生有極大影響的附例,簡直是癡人說夢!」要求延長審議時間。

「容我說句話,馳道講粗口判囚半年不能接受。」
「是的,交趾政權提交《馳道合併條例》審議,修訂馳道公司的罰則,其中在馳道講粗口、放置危險物體等行為要罰款五千塊錢及判囚半年,而講粗口、不排隊等都是難以執法的違規行為,故此社民連的陳功、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鄭某等人識破計謀,批評修訂過急,不考慮罰則的可行性,反而使百姓蒙受不白之冤,講粗口隨時要判囚半年,有隨意執法之虞,不能急於通過!」
「興漢議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