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1554 - 無國籍漢滯留八年

一名無國籍人士非法入境,被交趾政權下令遣返,但因無國籍而滯留交趾八年,該男子申請禮法覆核,控告交趾政權不人道對待,違反人權法,要求根據《無國籍人地位公約》,讓他享有與交趾百姓一樣的權利,准許他在滯留交趾期間工作以維持生計。

補選候選人積極備戰後日的選舉。一名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與葉留的助選團發生衝突,他們一同協助調查。

「《無國籍人地位公約》沒有了?」
「交趾的公僕人員一向按本子辦事,該無國籍男子是非法入境者,被交趾政權遣返,但他並無國籍,不知道應遣返到哪裡,足足滯留八年,他無家可歸,又因無身份而被交趾政權玩弄,控告交趾政權是必然的事。可恨葉留只效忠南蠻當局,交趾百姓無法反對惡法二十三條草案,只是因上衙門行動而無限期押後,與該無國籍男子滯留八年毫無分別!我們應於後日的補選投票給支持復興漢室的陳某,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