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1627 - 反護衛選擇性執法

四百名閒話愛好者參加「反對護衛人員選擇性執法」行動,赴護衛人員總部請願,發起人指出他們反對護衛長鄧志的「隨口嗡」言論及指揮官黃某的「自行釋法」,擔心影響百姓的資訊自由,又質疑法度不足,「與閒話世界脫軌」,著百姓不要散佈流言,「藝人都是人,流言已影響他們生活」。護衛人員只強調尊重百姓以和平方式進行示威、遊行及集會以表達意見的權利。
盧植門生馮某認為習慣了在閒話空間相對較自由的百姓,在流言案中遭交趾政權以較現實的「嚴厲」方法高調處理,才引起強烈反響,但「明光社」的蔡某批評散佈流言的人是非不分,以看好戲的心態,傷害受害人。

祭祀人員湯某正式出任助理祭司,湯某指出他與陳震會分工,陳震負起先知角色,對社會一切發言,自己則關注南蠻祭祀事務,負起橋樑角色,推動南蠻祭壇內不同團體的融合,大家會互相合作,又強調日後會堅持「是就是,非就非」的原則,會按教義及良心辦事。

「交趾百姓的閒話沒有了?」
「分裂,交趾《基本法》賦予表達自由,但護衛人員有選擇性執法之嫌,拘捕工人、技術員,卻不召回自稱已報案的藝人陳某回到交趾作供,有削弱交趾公信力之虞,四百名閒話愛好者赴護衛人員總部請願是必然的事。可恨『明光社』的蔡某批評散佈流言的人是非不分,而發起人識破計謀,他們只是反對護衛人員選擇性執法,並非捍衛散佈流言的人,更不是為了衝擊既有的禮法制度,會堅持『是就是,非就非』的文明原則!」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