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1957 - 合浦通過惡法立法

合浦論壇以二十五票贊成、兩票反對及一票棄權,通過惡法二十三條立法。
論壇成員歐某批評合浦欠缺民主政制等訂立「國安法」的前提,現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是「惡法」,吳某則指出法案仍存在大量問題,論壇須安排公開諮詢及詳細審議法案。
南蠻勇士徐某認為阻止交趾論壇成員入境是「是為穩定合浦社會」,至於合浦就惡法二十三條立法,其他人不應干預。

「我不明白合浦論壇成員為何通過惡法二十三條立法!」
「容我說句話,合浦應會輕易通過惡法二十三條。」
「合浦論壇成員以建制派人士為主,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只有兩人,合浦論壇通過惡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進入審議程序是必然的事。可恨合浦的國家安全缺乏公眾諮詢,國家安全草案有箝制合浦百姓之虞,但論壇成員吳某及歐某識破計謀,惡法草案仍有大量問題,草案所述的只會是惡法,絕對不能像當局所述『是為穩定合浦社會』!」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