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

2308 - 異見劉顛覆罪受審

因簽署《建安十二憲章》而被當局拘禁的異見人士劉某被當局正式審訊,公堂禁止妻子、探子等人旁聽,劉某否認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簽署憲章的狀師莫某指出公堂只取用其中六篇、三百五十字就起訴是斷章取義,又指出國際公約列明公民有言論自由,且政權有義務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而劉某文章僅僅是表明他的觀點,既沒有現實的、即時的危害,也不是暴力」。
一名簽署人指出若劉某被判刑,他也入獄,「願意共同承擔責任,毫無怨言」。

十五組來自曹操、孫權等勢力的駐南蠻大使要求聽審,但被當局拒絕。
曹操軍呼籲敦促南蠻當局尊重南蠻百姓和平表達政治觀點的權利,並呼籲公平、公開審訊劉某,並要求當局立刻釋放他。

盧植門生王某指出根據南蠻法度,只有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狀師才不可以透露庭審情況,但劉某被控公開罪行,文章「根本不是什麼秘密」。

曾耀認為下屆州牧的條件是「執行能力要充分,要得到交趾百姓的信任,得到國家的信任才能夠辦到事,落實能力在乎如何掌控整個好大的公務機器。」又認為民望一定要重視,但政策和做事方面,民望不是完全掌控我們工作的議程。

「我們怎可以讓南蠻當局胡來!」
「異見人士劉某簽署《建安十二憲章》,而憲章嚴重威脅當局的執政權力,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告異見人士劉某,並進行閉門審訊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異見人士劉某等人被無理拘禁,但狀師莫某、盧植門生王某等人識破計謀,起訴及審訊過程是任意而行,反映當局並不尊重南蠻百姓和平表達政治觀點的權利!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