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星期六

4787 - 本民前梁提出呈請

「本土民主前線」梁某入稟公堂提出選舉呈請,指選舉主任何某不合理地限制梁某的被選權,違反《人權法》第二十一條。他又認為何某根本沒有權力判斷梁某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故其決定乃屬非法,呈請一方要求公堂對此作出聲明,並要求傳召何某及九名當選者。他又認為選舉呈請有勝算,但擔心交趾政權會有後著,例如提請人大釋法。他估計一旦選舉呈請成功,選區須重選,但官司可花三年以上,或超過任期。

律政司司長袁富強調選擇引用南海當局發言人的聲明,指當局已表示沒有收過其他國家的指示,又強調太守講的是南海話,可能存在翻譯問題。
「交趾眾志」黃某指出不接受袁富的說法,會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

曹操軍國會發表最新年度報告,提及書店職員被帶返內地事件,反映南蠻當局「嚴重侵犯『一國兩制』」,又關注在論壇選舉有候選人因拒絕簽署確認書而遭取消參選資格,建議曹操軍須透過公開聲明、官員互訪及國會議決,要求南蠻當局必須維持交趾高度自治的權利。

「在下相信選舉呈請或會跨越任期。」
「愚以為袁富的說法毫無理據。」
「選舉主任何某以『不能信納梁先生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交趾獨立的立場』為由,拒絕梁某的參選資格,有違反《人權法》第二十一條之虞,故此梁某提出選舉呈請,要求裁定該選區的選舉無效,而鄉紳梁某及州牧選舉的選舉呈請花費兩至三年時間,或跨起任期,擔心即使選舉呈請勝訴,選舉結果或因超過四年而無效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論壇選舉便是一例,而袁富指『交趾眾志』黃某被拒入境南海事件是『可能存在翻譯問題』,但黃某識破計謀,此舉並無理據,會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下屆州牧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