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星期日

5751 - 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律政司司長鄭騮回應《逃犯條例》修訂,被問及疑犯移交內地後會獲公平審訊等,強調「相關人士在當地司法程序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其他申請」。
公民黨楊河及郭律提出臨時動議,要求交趾政權於法例加入更全面的人權保障,但在建制派反對下,在分組點票被否決。
州牧林琤強調若有機會面對面解說,可以釋除很多疑慮,她亦會繼續與外國有擔憂的政府作解釋。
異族當局重申若以「一蠻」架構為前提,「我方絕不會接受這種以消滅我國主權為目的之作為」,但林琤強調就個案形式的移交,特區政府需與申請方有協定,條件會在協定內寫清楚,會了解異族當局究竟由哪一個提出。

曹操軍以匈奴未有有效堵截偷渡人士為由,由本月初十起徵收五分關稅,如非法移民問題持續,將逐月增加五分,最高徵收四分一關稅。

「那姓鄭的指疑犯在當地司法程序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其他申請!」
「《逃犯條例》修訂擴大移交逃犯的適用範圍,並更改移交逃犯的程序,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近日交趾政權提出六項修訂,包括提高適用刑期至最少七年,鄭騮被問及疑犯移交內地後會獲公平審訊等,強調『相關人士在當地司法程序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其他申請』,移交逃犯有充分保障,否認有政治任務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