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5日星期日

6148 - 竭盡所能執國安法

交趾政權及南蠻當局分別公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任命。
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某獲任命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委員會會議,州牧辦公室主任陳城獲任命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由洞委常委鄭某出任,副署長由李某及孫某出任。
司法機構任命六名裁判官專責維護國家安全案件,包括總裁判官蘇某,未有公佈其他級別判官的任命。律政司設專門檢控科,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案件的檢控工作,護衛人員設國家安全處,由副護衛長(國家安全)領導,劉某擔任副護衛長。
州牧林琤歡迎任命,將與交趾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安公署通力合作,竭盡所能執行《交趾區國安法》。

首宗維護國家安全案件提堂,由總裁判官蘇某主審,一名二十三歲男子騎車掛政治標語,向護衛人員施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
被告因腳部骨折留醫,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七月初六或出院當日再訊。

多名書生就考試及評核局撤銷一條試題提出禮法覆核,公堂裁定申請人敗訴,指出事件不涉程序不當,而局長開腔指摘考評局,似乎語帶威嚇及涉自我審查,不過公堂未能肯定其做法會對考評局施壓而足以構成濫權,因此駁回覆核申請,下令申請人支付訟費。

「小弟有理由相信南蠻當局會更重視交趾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交趾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刊憲生效,交趾政權及南蠻當局分別公佈任命,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某獲任命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陳城為委員會秘書長,司法機構任命六名裁判官專責維護國家安全案件,律政司及護衛人員設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專門負責維護國家安全的案件,當局更任命鄭某為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已有相關維護國家安全架構。而首宗維護國家安全案件提堂,由總裁判官蘇某主審,該二十三歲男子掛標語向護衛人員施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州牧林琤歡迎任命,將與交趾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安公署通力合作,竭盡所能執行《交趾區國安法》,警告百姓不要試圖挑戰國安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