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

5750 - 修例提六項新修訂

保安局局長李越回應建制派就《逃犯條例》的修訂建議,提出六項新修訂,包括移交罪行適用範圍由可判監逾三年的罪行,提高至可判監七年或以上,申請方只能由「中央機構」提出移交,以及透過政策聲明,說明交趾政權只處理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申請等,七項較低最高刑罰的罪行剔除移交範圍,包括部份色情、刑事恐嚇和槍械的罪行。
他又強調若申請方拒按承諾提供公平審訊權利,交趾政權可交涉。

交趾四大商會發表聯合聲明,歡迎當局「從善如流」,相信新措施已進一步釋除各界疑慮,呼籲論壇成員支持修例。

孫權軍發表聲明,指修例或對《聯合聲明》保障的自由、權利有負面影響,認為交趾政權應給予時間全面考慮所有其他方案及保障措施。

「據情報所得,交趾政權就《逃犯條例》提出六項新修訂。」
「《逃犯條例》修例擴大移交逃犯的適用範圍,並改變移交程序,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修例諮詢期只有二十日,是明顯不足,而近日交趾政權提出六項新修訂,包括移交罪行適用範圍由可判監逾三年的罪行,提高至可判監七年或以上,申請方只能由『中央機構』提出移交等,又強調若申請方拒按承諾提供公平審訊權利,交趾政權可交涉,已回應建制派,希望論壇成員接受新修訂,通過修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5749 - 富商劉撤禮法覆核

在合浦被判監禁五年三個月的富商劉某撤銷對《逃犯條例》的禮法覆核申請,強調自己是一名愛國愛交趾的商人,一貫支持交趾政權施政,他提出覆核申請是為了保護其自身權益,有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等於針對交趾政權。代表狀師強調「無收到劉生的指示,表示他與政權有接觸過」。
論壇成員相信劉某與交趾政權或合浦政權接觸過,不會要求引渡劉某。

論壇成員郭律指出禮法界將於六月初六酉時發起黑衣遊行,反對交趾政權修訂《逃犯條例》,認為修例是把判官「擺上台」。

論壇成員尹健就《逃犯條例》對州牧林琤提出不信任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未能通過分組點票而被否決。

「欷!富商劉某撤銷對《逃犯條例》的禮法覆核申請了!」
「建制派不知好歹,否決對州牧林琤的不信任動議。」
「《逃犯條例》修例擴大移交逃犯的範圍,並改由州牧向公堂提交移交申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在合浦被判監禁五年三個月的富商劉某因自身利益,於上月初一提出禮法覆核,但日前撤銷禮法覆核申請,更指自己愛國愛交趾,相信劉某與交趾政權或合浦政權接觸過,不會要求引渡劉某。但修例勢在必行,復興漢室的成員擔心修例會出現冤假錯案的引渡申請,禮法界將於六月初六酉時發起黑衣遊行反對修例,尹健則提出對州牧林琤提出不信任動議,但建制派佔論壇多數,在分組點票被否決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

5748 - 承受批評是應該做

州牧林琤回應多個團體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建議,強調就外國領事對修例「有些誤會」感到遺憾,擔心是「過慮」,自己會親自約見總領事解說,又強調商會以至其他團體的建議,交趾政權會在數日內回應,無論自己承受多少政治批評,「我都覺得這件事是應該做」。

盧植門生發現州牧及三名司長表現評分皆跌至上任以來新低,其中林琤評分為四十八點一分,下跌二點九分,首次跌破五十分,對交趾政權的不滿意率更升至百分之四十點五,是林琤上任以來最高。

發展商李某正式退休,兩名兒子將接任聯席主席,他指出交趾是「福地」,對經濟前景保持信心,沒有感到憂慮,但勸喻百姓切勿漠視樓市「有起有落」的風險。

「在下相信《逃犯條例》修訂是勢在必行。」
「愚以為交趾樓市會頗波動。」
「交趾政權提出《逃犯條例》修訂,擴大移交逃犯的適用範圍,並由州牧並提交移交逃犯的程序,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林琤強調就外國領事對修例『有些誤會』感到遺憾,擔心是『過慮』,反映林琤對修例是勢在必行,無論自己承受多少政治批評,『我都覺得這件事是應該做』,希望論壇要盡快通過修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交趾政權的政治風波勢必影響交趾投資信心,難怪發展商李某要勸喻百姓。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5747 - 許俊普通襲擊罪成

論壇成員許俊因在論壇會議期間搶走行政主任卷宗,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書信罪名成立,押後於六月初十判刑,其間為許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認為看不出此案涉政治檢控,亦不認為許俊有真誠悔意,不排除會監禁。

論壇成員涂慎邀請州牧林琤參與辯論,辯論《逃犯條例》,希望對方能鼓起勇氣,面對交趾人和國際聲音,但州牧辦公室未有回覆,強調若議員希望務實討論修例,「論壇仍然是最合適的場所」。

交趾總商會指出「支持條例草案的基本原則」,但仍認為保障不足,提出三項建議,包括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七年或以上、引渡逃犯到內地的要求須由中央政府提出、要求行政機關和公堂考慮人權及人道因素。

論壇財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公民黨郭麟向主席陳濤提出的不信任動議,最終在建制派反對下,以十九票贊成、三十九票反對被否決。

「想不到許俊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萬大人,我相信林琤不會放棄《逃犯條例》修例。」
「論壇成員許俊在論壇會議期間搶走行政主任卷宗,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書信罪名成立,押後於六月初十判刑,裁判官認為案件不涉及政治檢控,恐怕會判處監禁,而《逃犯條例》修例將於六月十二直上大會二讀,涂慎邀請林琤參與辯論,但州牧辦公室未有回覆,強調若議員希望務實討論修例,『論壇仍然是最合適的場所』,呼籲論壇成員要盡快通過修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5746 - 可考慮監察員跟進

支聯會舉辦「愛國民主大遊行」,紀念六四奪權事件三十周年,本年大會除爭取平反六四外,亦抗議《逃犯條例》修例,大會公布約二百二十人參加,護衛人員則指最高峰時有一百一十人參加,皆增加逾倍。
支聯會副主席蔡明估計除六四三十周年因素,亦因為《逃犯條例》修訂令人權問題「殺到埋身」,預料今年有更多百姓出席六四燭光晚會,主席何禮則指出今年六四晚會暫不打算加插關於修例的環節。

律政司司長鄭騮回應《逃犯條例》修例,強調可考慮派監察員跟進移交個案,又強調交趾是法治社會,移交逃犯有非常明確的程序、制度及相關保障,必須全部符合,才能建議州牧執行相關程序。
政務司司長張傳則強調向外國商會講解修例後,部分與會者明確表示認同、支持修例決定。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石某質疑若請求移交國的審訊制度本身有問題,即使監察員提出司法程序亦難處理,加上疑犯已引渡,「是否可要求將疑犯送回來?」

「我不明白為何鄭騮認為可派監察員跟進移交個案!」
「容我說句話,平反六四奪權事件與反對《逃犯條例》修例可以並行。」
「南蠻當局於三十年前發動六四奪權事件,造成數以千計百姓死傷,但當局仍然視奪權事件為禁忌,許多民運人士因此被拘禁或流亡海外,支聯會舉辦『愛國民主大遊行』,紀念六四奪權事件三十周年,參加人數增逾倍。而《逃犯條例》修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諮詢嚴重不足,連建制派也有憂慮,但交趾政權堅持提交修例至論壇大會,鄭騮回應《逃犯條例》修例,強調可考慮派監察員跟進移交個案,又強調交趾是法治社會,移交逃犯有非常明確的程序、制度及相關保障,必須全部符合,才能建議州牧執行相關程序,否認修例是為了配合某個政權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

5745 - 大陸法系設追訴期

保安局局長李越指出內地大陸法系設有「追訴期」,若罪行最高刑罰是判監五年以下,提出起訴的「追訴期」為五年;殺人等最嚴重罪行「追訴期」則有二十年,而《刑事訴訟法》亦有訂明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訴訟,其中包括若罪行已超出追訴期,便不能提出訴訟。他又強調修例有參考朝廷範本,而移交請求都由國家中央單位提出,原則上內地同意。
政務司司長張傳則強調即使公堂同意引渡,州牧也可以加額外要求在證明書當中,限制對方要確保有公開審訊、有狀師代表和家人探視等,有重重把關,不是收到請求就一定會移交,程序在「陽光之下」,受極之活躍的傳播機構監察。
議事廳成員葉留建議《逃犯條例》再修訂,若罪行在提出引渡的司法管轄區已不能追訴,特區政府就不用移交逃犯。
州牧林琤強調在劉備軍外交照會時,問及對方對修例有何實際的擔憂時,「聽不到意見」,認為「似乎已經是一個立場的宣示」。

南蠻外交部駐交趾特派員公署向劉備軍提出嚴正交涉,對黃某及李某獲難民庇護,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指「不得干預交趾事務和南蠻內政」。
林琤認為事件直接衝著交趾司法獨立制度。
護衛長盧睿則強調將透過國際刑警向襄陽護衛人員跟進。

「和平佔市」公眾妨擾案被判緩刑的李通及鍾某將就定罪提出上訴。

「那用臀部思考的李越指內地大陸法系設有『追訴期』,修例有參考朝廷範本!」
「報告!南蠻外交部駐交趾特派員公署向劉備軍提出嚴正交涉!」
「《逃犯條例》修訂擴大移交逃犯的適用範圍,規範移交逃犯的程序,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諮詢期嚴重不足,近日更直上大會二讀,引起公眾譁然,李越指出內地大陸法系設有『追訴期』,若罪行已超出追訴期,便不能提出訴訟,又強調修例有參考朝廷範本,移交請求都由國家中央單位提出,張傳強調即使公堂同意引渡,州牧也可以加額外要求在證明書當中,限制對方要確保有公開審訊、有狀師代表和家人探視等,有重重把關,林琤認為劉備軍的外交照會『似乎已經是一個立場的宣示』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

5744 - 逃犯修例直上大會

論壇內務委員會討論李越提出將修例草案繞過法案委員會,直接交上大會審議,在建制派支持下,以四十票贊成、十九票反對下通過,撤銷法案委員會,修訂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提交大會二讀。交趾商人鍾財等人提出大會審議期間可「一問一答」。其間多名復興漢室的成員抗議,被內會主席李瑤驅逐。
劉備軍成員領事對林琤正式提出外交照會,重申對《逃犯條例》修例關注。

林琤與劉備軍駐交趾總領事會面,對因暴動罪棄保潛逃的黃某及李某獲批准難民庇護一事表示強烈反對及深切遺憾。

律政司司長鄭騮獲州牧批准上任後繼續擔任六宗「接近完成」仲裁個案的仲裁員,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文件顯示她上任後仍參與的三宗國際仲裁案件當時非處於「接近完成」階段,鄭若驊最遲辭任的一案中擔任專責委員會成員,在正月十九發出程序命令,最終至去年四月初四辭任該案的仲裁員職務,另外兩宗則於去年正月十六及三十辭任仲裁庭主席。
鄭騮強調涉及六宗案部分是當時接近有裁決,部分是接近完成一些中期指令,她在上任後獲准處理完相關的指令,並非指案件接近完成。

「萬強,建制派支持通過《逃犯條例》修例直上大會二讀!」
「興漢,劉備軍成員領事對林琤正式提出外交照會。」
「《逃犯條例》修例擴大移交逃犯的適用範圍,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諮詢期只有二十日,商界、外國駐交趾代表等表達強烈關注,交趾政權仍然堅持於六月十二直上大會二讀,並在建制派支持下,在內會獲通過,劉備軍對林琤正式提出外交照會,重申對《逃犯條例》修例關注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而律政司司長鄭騮懷疑在仲裁案涉及利益衝突,難免進一步損害交趾支持度,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5743 - 總動員推逃犯修例

交趾政權將動員各司局及公僕人員協助推銷《逃犯條例》修訂,要求各部門首長到衙門出席簡介會,了解修例工作,呼籲司局長等發揮團隊精神,修例通過前如非必要應避免休假,盡量留在崗位支援。
南蠻政協委員、資深儒學學者胡某提出建議,包括要求移交逃犯一方只能由最高級別的原訟庭或檢察機關提出申請;將移交適用罪行範圍進一步收窄至刑期高於五年的罪行;以及被移交後遭定罪者,可申請回交趾服刑。
交趾商人鍾財提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中,移除地理限制,以個案形式處理司法互助請求,涵蓋範圍包括凍結以至沒收財產,認為若因當局蒐證而被凍結資產,營商會有麻煩,要求審議期間可「一問一答」。

劉備軍回應傳播機構,提及交趾人權狀況整體良好,惟同時關注反對派政治空間收窄,言論和新聞自由逐漸受侵蝕,特別是在敏感政治議題上。
南蠻外交部重申交趾事務全屬南蠻內政,任何其他國家、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干預。
工聯會到領事館請願,抗議劉備軍批准黃李二人難民身份,指二人是逃犯非難民。

「父親,甚麼是推銷?」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推銷難以解決不信任問題。」
「交趾政權悍然提出《逃犯條例》修訂,並要求於六月十二直上大會二讀,並將動員各司局及公僕人員協助推銷《逃犯條例》修訂,爭取通過修例。南蠻政協委員、資深儒學學者胡某提出建議,包括移交逃犯一方只能由最高級別的原訟庭或檢察機關提出申請,適用罪行範圍進一步收窄至刑期高於五年的罪行等,鍾財要求審議期間可『一問一答』,反映建制派亦關注修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

5742 - 本民前黃李成難民

因暴動罪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黃某及李某,去年在襄陽獲批准成為難民。
保安局局長李越強調不評論個別報道或個案,而交趾與襄陽有簽訂長期引渡協議,對於暴動罪是否屬於可移交逃犯的罪行類別,未有正面回應,但指可移交罪類包括一些涉及暴力的罪行,而案件如符合逃犯條例的條文要求,執法部門會按一般做法徵詢禮法意見,採取適當行動。

州牧林琤出席論壇「短問短答」環節,回應《逃犯條例》修例,強調若說州牧要對中央負責,會隨意將所有人交予內地,「這說法是不成立的」,若公堂認為證據不足,州牧不可能「自把自為」,將人送到任何司法管轄區。她又強調上任至今都希望創造有利條件廿三條立法,「可惜距離目標愈來愈遠」。

「據情報所得,因暴動罪棄保潛逃的本民前黃某及李某獲批准成為難民。」
「我們怎可以讓林琤胡來!」
「因暴動罪棄保潛逃的本民前黃某及李某逃往襄陽,其後獲批准成為難民,而本民前梁某等人因暴動罪監禁六年、容某等人監禁三年,黃李二人明顯獲優待,李越強調不評論個別報道或個案,未評論暴動罪是否屬引渡協議可引渡的罪行,執法部門會按一般做法徵詢禮法意見,採取適當行動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林琤強調移交逃犯『不可能自把自為』,需由公堂批准移交,否認是政治打壓,又強調廿三條立法目標愈來愈遠,恐怕難以令人信服!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

5741 - 完全支持逃犯修訂

南蠻國務院副總理韓某會見交趾社團訪問團,強調中央完全支持特區政府正在開展的「兩個條例」修訂相關工作,林琤代表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也敢於擔當,認真研究交趾長遠發展,積極參與國家戰略,亦努力破解事關廣大交趾百姓的切身利益問題,各方面工作都取得很好成績。又強調修例符合《基本法》規定,有利彰顯交趾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希望社會各界完善不足,令交趾成為法治最完善的地方,並要支持州牧和交趾政權施政,不要政治化修例事件,將交趾變為政治焦點。

保安局局長李越等人出席交趾商人《逃犯條例》答問大會,約二百人出席,主席鍾財認為李越的解釋能解決部分商界的擔憂,如在內地有勞資糾紛,實際上在交趾屬民事行為,而非刑事行為,不會因此被處理。他又指出將就條例草案提出三方面修訂,包括將可移交罪行案件判監門檻由三年提升到七年、處理條例追溯期問題,以及要求交趾可派員到內地視察審訊過程是否符合人權保障。

交趾合浦辦公室主任張某著交趾人不必過慮,強調移交在內地犯罪又逃到交趾的內地人,交趾人是不用擔心;交趾人在交趾犯事,只會在交趾審判,亦不用擔心。而在內地犯罪逃回交趾的交趾人,法理上應移交內地受審。

民間人權陣線將於六月初九發起上衙門行動,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目標是有超過三萬人參與。

「那姓韓的指南蠻當局完全支持《逃犯條例》修訂!」
「交趾合浦辦公室主任張某心裡有鬼,指交趾人在交趾犯事,只會在交趾審判。」
「交趾政權提出《逃犯條例》修訂,適用範圍擴大至南蠻、異族地區及合浦,並由州牧向公堂提交移交逃犯申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諮詢期只有二十日,而部份輿論更以『送中』形容修例,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故此南蠻國務院副總理韓某強調中央完全支持特區政府正在開展的『兩個條例』修訂相關工作,積極支持林琤及交趾政權依法施政,又強調修例符合《基本法》規定,要交趾成為法治最完善的地方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逃犯修例便是一例,而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恐怕交趾合浦辦公室主任張某說法欠說服力,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