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2日星期二

482 - 技術理由駁回上訴

裁判官就廉署搜查傳播機構的上訴作出判決,指出程序是民事訴訟,但此案涉及刑事成份,他們並沒有權力審理此案,以技術理由駁回上訴,但裁判官馬某指出原訴裁判官夏某沒有全面評估此案的後果,若受理廉署可得直。
盧植門生戴某認為廉署實際上已獲勝,廉政人員亦尊重他們的判決。

親政權人士與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爭取論壇政制委員會席位,共五十七人加入,劉拓忘記報名,勞工界的李某則考慮來年才加入,南蠻當局亦關注政制委員會的發展,一般相信泛聯盟的呂某可順利當選主席。

「興漢,裁判官以技術理由駁回廉署搜查傳播機構的上訴了。」
「是的,此案涉及刑事成份,民事訴訟無權審理,上訴被駁回是必然的事,但廉政公署取得法理上的勝利,相信公眾可在新聞自由與法理之間取得平衡。政制委員會爭持激烈,南蠻當局干預不合情理,但泛聯盟的呂某應會當選主席,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