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

816 - 公屋減租終審駁回

終審庭以四比一駁回公屋住戶何某要求減租三成八的上訴,李幹指出房屋條例的「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機制只適用於加租,故此駁回上訴,維持房委會原有租金政策,但何某強調她並沒有輸。

交趾政權強調「第二方案」絕無其事,又強調不會設定普選時間表,但李翔建議交趾於建安十六年普選論壇,二十一年推行州牧普選。

「終審庭駁回要求減租三成八的上訴了,活該。」
「『第二方案』沒有了?」
「公屋減租的禮法覆核最終敗訴,但並不表示事主何某的要求無理,只是《房屋條例》的機制只適用於加租,故此何某沒有輸。交趾奉行儒家思想,理應尊重禮法制度,如事主何某等人也尊重判決,可恨交趾政權堅拒提出普選時間表,不符合基本法的『最終達致普選』目標,我們應於十二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爭取普選時間表,交趾復興漢室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