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7日星期六

1131 - 大王夫人不予起訴

異族司法機構以大王夫人不屬於公職人員,貪瀆刑責不適用為由,不予起訴,但案中六人分別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名。
「百萬人民反貪腐」行動於阿扁大王的故鄉受阻,被柵欄阻檔,總指揮施某批評此舉比「美麗島事件」更緊張,「違反言論自由」。

五名支持普選的宗教人士參選選委會,並提出「行公義,好憐憫」的宗旨,候選人鄧某指出曾耀對普選態度曖昧,不符合提名的原則。

「報告!大王夫人不予起訴!」
「異族當局指大王夫人並非公職人員,貪瀆刑責不適用,故此不予起訴,但阿扁大王的誠信已盪然無存,還要以柵欄阻擋倒扁隊伍,是無所不用其極,故此反貪腐總指揮施某識破計謀,批評此舉是『違反言論自由』!可恨南蠻當局打擊貪腐無力,還否決交趾於建安十一、十二年普選,讓阿扁大王有機可乘,要交趾宗教人士以普選的方法選出選委會成員!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