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1154 - 遺孀訟費判決勝訴

裁判官裁定家翁在富商王某遺產案提出「惡意訴訟」,大部份訟費須由家翁負責,並須提交四千一百萬塊錢狀師費用的來源,遺孀龔某指出家翁無力償還訟費,但為了保持家庭和諧,希望在勝訴之後,方便向「幕後黑手」追討,估計約有五億多塊錢,但王某批評裁判官「弄假成真,一錯再錯」。

論壇成員批評施政報告沒有遠景,質疑曾耀的務實立場是短視,馬力等人皆認為曾耀太著重公關,「務實政治不是空談,也不是避而不談」。

「報告!富商王某的遺孀在遺產案訟費官司判決勝訴!」
「家翁質疑遺孀偽造遺囑,興訟爭取遺產是必然的事,但交趾奉行禮法制度,必須舉證充份才可勝訴,故此裁判官裁定家翁敗訴,訟費更須由家翁承擔。遺孀懷疑官司有『幕後黑手』,而四千一百萬塊錢的來源不明,故此裁判官裁定須提交來源,是務實的做法,不是對訟費問題避而不談!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