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1378 - 授予多少就有多少

南蠻人大委員長吳某提出交趾高度自治不是固有,而是來自南蠻當局授權,「當局授予交趾多少權,交趾政權就有多少權」,不存在剩餘權力的問題,又強調交趾政制是行政主導,「交趾的制度不能完全中原化」,交趾政權應維護國家主權、實行高度自治、保障繁榮穩定。
吳某提出要通過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基本法》意識,嚴格按《基本法》辦事,以及加強對《基本法》的研究。

曾耀指出行政機構得到論壇的支持,但交趾政權面臨挑戰,交趾的政治制度要繼續向前發展,並同時貫徹「一國兩制」和落實「行政主導」,就必須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結合行政和立法機關的力量,使之成為政治主流,又指出在落實政制發展和達到最終普選的過程中,需要全力推動社會凝聚共識,改變令百姓陷於兩極化的對立抗衡的政治生態。
南蠻謀士王某指出交趾政權若離開《基本法》去尋求政制發展,是「捨近求遠、捨本逐末的不智之舉」,「政制發展不是無限的」。

前董卓屬下文官認同交趾一直不是「三權分立」,但李景質疑此舉「連制衡權也不想給論壇,令行政機關不用向論壇負責」,《基本法》已清楚列明交趾政制發展的部分,與剩餘權力說法無關,又指出只有極權國家才不會出現兩極化的局面,社會多元化是正常的。
吳雯批評「是交趾政權在社會中製造矛盾,將百姓推向兩極,應停止分化社會」。

「強弟,南蠻勇士吳某指『當局授權交趾多少權,交趾政權就有多少權』了!」
「交趾是南蠻的一部份,擁有軍事和外交的絕對權力,而南蠻當局一直希望交趾政權維持行政主導,不欲實施三權分立,更不希望於建安十六年實施雙普選,削弱南蠻當局對交趾政制的管制,人大委員長吳某提出交趾高度自治不是固有,要按《基本法》辦事,『當局授權交趾多少權,交趾政權就有多少權』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人大常委會於建安八年否決建安十一、十二年普選,交趾政權拒絕回應六成受訪百姓對普選的訴求,政制發展停滯不前,但李景識破計謀,剩餘權力絕不能是拖延政改的藉口,更不能因此否定交趾百姓一貫愛國愛交趾、遵守《基本法》的特性,大部份百姓不會接受將交趾從南蠻分割出去,更不會接受兩極化的局面!我們應於廿四日後參與回歸十周年『爭取普選,改善民生』上衙門行動,以腳步爭取建安十六年雙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