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0日星期日

1381 - 自治不需當局授予

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與復興漢室發展網絡舉行「交趾回歸十年研討會」,劉琦指出南蠻勇士吳某提出的「剩餘權力」是「幫倒忙」及分化,「交趾百姓有權享有高度自治,不需要當局授予,或是隨便拿走」,又指出尊重交趾的議會制度和「三權分立」,是劉表軍和南蠻關係的基石。但交趾政策研究所主席葉某認為於建安十六年普選州牧、二十一年增加論壇直選議席、二十六年普選論壇成員是較為實在的做法,陳震則認為社會需要公義,特別要照顧弱勢社群,人均收入不是唯一指標。
一傳播機構主席黎某指出「曾耀是老闆萬歲的人,不是衰人」,「因此我們上街,給曾耀力量上蠻都爭取復興漢室」,又質疑勇士吳某的言論,「其實權力一早已給了交趾,並寫在『基本法』內」。

「我不明白為何交趾的高度自治是南蠻當局授予!」
「南蠻勇士吳某與大王、總理等人一樣,堅持無產階級專政,提出『當局授予多少權,交趾就有多少權』是必然的事,但劉琦、一傳播機構主席黎某等人識破計謀,交趾的高度自治已列入《基本法》條文內,不需要當局另行授予,當局更不能隨意修改或自行釋法,如否決建安十一、十二年普選一樣!可恨南蠻當局和交趾政權都不欲於建安十六年在交趾實施雙普選,故此黎某指出『曾耀不是衰人』,著百姓要上街爭取復興漢室!我們應於廿一日後參加回歸十周年『爭取普選,改善民生』上衙門行動,以腳步爭取建安十六年雙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