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1678 - 交趾人權黑暗時期

民間人權陣線批評「過去一年是交趾人權的黑暗時期」,列出交趾政權的九宗罪,包括把人權事務交予政制及南蠻事務局處理,要求曾耀和林鼠辭職。召集人孔某指出七一上衙門行動會以普選及大競技會為主題,但交趾政權強調絕不存在「南蠻勇士以任何形式介入交趾的人權事務」的情況,又指出會繼續協助論壇審議《種族歧視條例草案》。

南蠻當局宣佈已有充分證據證明近天竺地區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七個獨立組織發起的「天竺人民大起義運動」的一部分,但流亡組織否認指控,指出自殺式襲擊完全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荀攸則指出「答案很簡單:不。你看,流亡領袖是個和平之人」。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現在是『交趾人權的黑暗時期』。」
「強弟,南蠻當局指控流亡組織策動自殺式襲擊。」
「景昌、專政,南蠻當局一向漠視人權,打壓異見份子,指控流亡組織策動三月十四『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效法南蠻當局,堅拒正面回應《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的問題,如當局堅拒與流亡領袖平等對話一樣,有南蠻當局介入交趾人權狀況之虞,但民間人權陣線識破計謀,大競技會的精神是和平和博愛,戰爭或鎮壓都不符合大競技精神,與人權有同曲異工之處。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